第五章南京政权(第18/29页)
杨德恩:《史可法年谱》,第34页;朱文长:《史可法传》,第28页。
引自谢国桢:《南明史略》,第48页。后来,地方义勇的首领被告知,非正规军不在动员之列(此项知识得自私人通信,见《明季南略》第四卷,第48页[“台湾文献丛考”本第一册,第115—118页])。
“司马”一词出自《周礼·夏官》“大司马”条。司马掌兵事,并掌行事之禁。他们通晓九伐之法,尤其是九伐最后一条,“外内乱,鸟兽行,则灭之。”
“四方”一词在《诗经》中指“华夏之民”。
彭孙贻:《平寇志》第三册第十卷,第8页。
关于1643年明军在淮河地区明军劫掠之事,金声在书信中作了生动描述。见金声:《金忠节公文集》,第12—14页。
姚广孝等编:《明实录》第十七卷,第9页;文秉:《甲乙事案》,第41页;《淮城纪事》,第133页;应廷吉:《青磷屑》,第3页;夏允彝:《续幸存录》,第68页。刘泽清为诸生参加乡试时,曾因口角将一名官府侍从殴毙。
何绍基编:《安徽通志》,第2391页(第二十一卷,第10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348页;斯特鲁弗:《传统中国社会中史学的作用》,第7—8页。黄得功大胆鲁莽,故有“黄闯”绰号。张怡:《搜闻续笔》第一卷,第13页。
《贰臣传》第七卷,第26—27页;《明史》,第3022、3066页。刘良佐被认为是很有能力的将领。因作战时常骑一匹花斑马,人称“花马刘”,其实是个无知而又贪婪的人。张怡:《搜闻续笔》,第一卷,第13页。
《明实录·崇祯实录》第十七卷,第1页;文秉:《甲乙事案》,第34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410—411页;《淮城纪事》,第133页。
应廷吉:《青磷屑》,第3页。当地居民也惧怕大顺官员,因为后者威胁他们说,若不服从其统治,便率闯王军队撤离(斯特鲁弗:私人通信)。
明朝末年,徐州多次受到农民军的攻击。1637年秋,一支来自苏州的10万人的农民军驻扎在徐州以南70公里处,曾袭击过此城。1640年,该城一度被占领,很多士绅被杀。罗振玉:《万年少先生年谱》“万谱”第6、7页,“万补”第2—3页。
阎尔梅:《白耷山人集》第十卷,第41页。徐州虽被黄希宪放弃,但淮河附近的房村驻军拒不投降。该军通判、著名作家和诗人凌濛初进行了英勇抵抗,后兵败被擒,不屈而死。傅路德和房兆楹编:《明代人名辞典》,第930—933页。
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五一卷,第25页。
阎尔梅:《白耷山人集》第十卷,第41—42页。
《明史》,第3103页。
彭孙贻:《平寇志》第十卷,第8页;《淮城纪事》,第133—135页。
许兆椿编:《嘉庆海州直隶州志》,第44页。在此后的中国历史上,尤其在20世纪,整个江北地区到处都有地主的庄园堡垒和三五十人的私人武装。太平洋关系学院:《中国的土地所有制》,第11—14页。
文秉:《甲乙事案》,第34页。
计六奇:《明季北略》,第4、78—80页;文秉:《甲乙事案》,第53页。在坚决惩治大顺官员方面,能与路振飞相比的是淮安巡按王燮。5月6日,王燮毫不迟疑地处死了北京派来接管淮安的“伪官”。此后,“士民恃以屹然”,完全相信王燮和路振飞将会保护他们免遭农民军之扰。此后不久,一位更为重要的大顺官员前来接管淮安。此人就是在河南投奔李自成,并成为大顺政府中重要人物之一的吕弼周(1628年进士)。他带来一份布告,令当地官员承认他的权威。但王燮将其逮捕并加以审讯,将他斥为“乱臣贼子”。吕弼周拒绝回答王燮提出的有关李自成的问题,王燮——他曾是吕弼周的学生——便将他转交路振飞处置。5月20日,路振飞令一队弓箭手将吕弼周射死——射中一箭赏银一锭——而后又下令碎尸。这种公开执行死刑的作法在淮安十分常见,从而加强了路振飞对该城的控制。文秉:《甲乙事案》,第34—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