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南京政权(第20/29页)

  • 阿尔伯特·S·J·詹:《明朝衰亡内在因素之研究》,第150—154页;许大龄:《试论明后期的东林党人》,第3页;又见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236页。据万历时的资料记载,属于皇室诸王或贵族田庄的土地共7268691亩。李龙潜:《明代庄田的发展和特点》,第67页。耕种皇族和勋贵田庄的农民是:(1)皇上赏赐的佃户——即原来在赐给贵族或诸王的土地上耕作的农夫。(2)其耕地被侵夺,并且非正式地沦为新田主永久佃户的农夫。(3)投身贵族寻求保护的依附农民。(4)受雇为贵族耕作的佃户。(5)以契约形式依附于贵族并常充当武装部曲的农夫。王毓铨:《明代勋贵地主的佃户》,第91—96页。​

  • 为了防止外戚的发展,皇帝的后嗣皆从平民中选妃。但这样的外戚家族因缺乏“贵族行为理应高尚”的意识而尤易腐化。为国为民的思想,可以说完全被私欲所取代。宫崎市定:《东洋的近世》,第238页。​

  • 吴乃荪:《董其昌:对仕途的淡漠,对艺术的追求》,第284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60页。​

  • 罗文:《17世纪中国的大都市开封》,第28页。​

  • 《明史》(中华书局),第3649—3650页;艾维四:《明代文社的变化》,第8页;S.J.詹:《明朝衰亡内在因素之研究》,第50—53页;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236页。​

  • 1614年福王府由北京迁至洛阳时,动用了1172艘船运送其家人及财物。德·弗格斯:《中原的起义》,第2—3页。​

  • 万历年间,山东、湖广、河南的地方官纷纷上疏,指出藩王向农民征收的地租过于沉重。王府的税吏和管家因残酷无情而声名狼藉。顾诚:《明代的宗室》,第11页。​

  • 《明史》(中华书局),第3650页。​

  • 郝爱礼:《论明末的李自成和张献忠》,第465页。这种兽行并非少见。据说张献忠“喜嗜人肉,每立其人于面前,割而炙之,一举数脔。又破黄州时,拆其城,役及女子,指甲尽落,血横流,拆罢仍压之。”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上,第24页。“吃人肉”是当时的一种隐喻的说法。不管什么阶层的人都会使用。如果说李自成、张献忠这样的农民军首领喜食遇害者的血肉,那么乡绅领袖也一再说到要食农民军之肉。例如,在记述溧阳潘茂起义的史籍中,作者写道:“彼党茂者之肉又不足食〔以解恨〕哉。”稍后,在描述潘茂及部下打劫富户钱财时,又记:“人知食茂之肉。”周廷英:《濑江纪事本末》,第142页。​

  • 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95—196页。崇祯皇帝得知老福王常洵死讯后,召见群臣,当众恸哭,为其得宠的侄子惨遭不幸而悲痛。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中,第2—3页(福王常洵应为崇祯帝的叔父,朱由崧与崇祯帝应为同辈——译者)。​

  • 《明史》(中华书局),第3651页。当时持有敌意的史家经常用夸张手法讥讽福王的好色,但看上去他也确实好色。他在南京即位后,在其养母(据说只比他大几岁,而且两人的感情可能超过了母子的界线)的催促下,决定娶亲。他坚持只要以美貌著称的杭州姑娘。奉旨前往那美丽城市选美的钦差,便乘机拐骗少女。当钦差未能使其主子满意时,苏州、嘉兴和绍兴地区的百姓也被责令献出最美的少女以供皇帝挑选。据说,马士英和阮大铖二人还从南京老鸨处买来一些将作娼妓的处女献给福王。有一条史料记载,福王对这些人肆意蹂躏,在一夜之间,便有两人因福王的酒后纵欲而死亡。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104—105页。​

  • 《明史》,第3103页。​

  • 潞王是隆庆皇帝之孙,也是著名画家和书法家。17世纪30年代,当农民军进攻其封地所在的河南西北部时,他曾亲自督师御敌。邓尔麟:《嘉定忠臣》,第236页。​

  • 李清:《三垣笔记》下,第7页。潞王继承皇位还得到了周镳的有力支持。此人是1639年弹劾阮大铖的《南都防乱公揭》的最初倡议者,是与潞王有密切交往的人之一。后来他被指责为姜曰广的党徒。徐鼒:《小腆纪年》,第206页。将潞王的支持者视为东林党和复社成员看来是很有道理的。因为人们认为,许多“正直”的士大夫害怕福王会因东林党人曾反对立其父为太子之事而报复他们。斯特鲁弗:《南明》,第3页。武将刘泽清后来声称他支持潞王,而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害怕遭到东林党人的批评。李清:《三垣笔记》下,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