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南京政权(第21/29页)
很多有见识的人认为,福王有充分的条件继承皇位。若对此加以否定,势必引起危机。而且会导致各镇将领乘机干预南京文官政府并将其彻底摧毁。李清:《三垣笔记》下,第1页。关于洪武皇帝遗训中规定的明朝皇位继承制度,见戴维·哈里森·肖尔:《中国明代最后的朝廷——永历皇帝在南方的统治》,第15页。
《明史》,第3494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49页;黎杰:《明史》,第196页。福王是崇祯的侄子,在皇位继承顺序上,还有三位远离南京的王排在福王之后,潞王则位在第五。斯特鲁弗:《南明》,第3页。当有人不顾法定的继承顺序时,主张以亲取人的一派便可毫不讳言地提醒潞王的支持者们注意,这样做会引起政治和思想的混乱。嘉靖年间使许多官员遭到贬谪的“大礼之仪”(世宗皇帝,即前朝皇帝武宗之侄,用其生父的灵位取代了武宗皇帝的灵位)刚刚过去100余年。卡尼·T·费希尔:《明世宗时的大礼仪》。福王距南京最近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最初,马士英并不在乎由谁即位。据说他曾一度倾向潞王。但当南京舆论明显有利于福王时,他便以福王与皇室血缘最近为由,迅速转变为福王的拥护者(斯特鲁弗,私人通信)。
当时,归马士英统领但已失去控制的部队袭击了路振飞部所管辖的地区。文秉:《甲乙事案》,第36页;斯特鲁弗:私人通信。
计六奇:《明季南略》,第47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558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705页;克劳福德:《阮大铖传》,第38页。
当时的学者认为,江北和江南的大多数乡绅都支持拥护潞王的史可法和姜曰广。张怡:《搜闻续笔》第一卷,第11页。但斯特鲁弗认为,当时的大多数乡绅都不知所措。其主要原因是事件发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只听到一些零星的谣传而未得到确实的消息。再者,那些支持福王的人是以血统为客观标准而坚持其主张的。而在那些后来因支持潞王而受排挤的人中间,很多人仅仅是因为担心崇祯的某个亲子会突然出现才反对福王即位的。实际上,真正拥戴潞王的人要比后来史家所说的少得多(斯特鲁弗,私人通信)。关于乡绅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的马克思主义观点的论证,参见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集权的矛盾及其发展和变化》,第123页。
陈贞慧对这些著名事件提出另一种颇有道理的看法。他认为:马士英与史可法起初曾达成过协议,即由崇祯帝的叔父桂王继承皇位。但桂王当时尚在远离朝廷的广西;更为重要的是,马士英返回凤阳后,发现高杰、黄得功和刘良佐已被太监韩赞周(他曾在老福王手下做事)纠集起来支持福王。马士英自知无力与他们抗衡,遂隐瞒了他对史可法的承诺,同意加入支持福王的同盟。陈贞慧:《过江七事》,第53—54页;又见杨德恩《史可法年谱》,第38页;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56—58页。有关马士英与这些地方军事将领的联盟的更为详细的情况,参见顾炎武:《圣安本纪》,第1页;黎杰:《明史》,第197页。
《明史》(中华书局),第7939页。
这些勋臣控制着南京周围的大部分军队。斯特鲁弗:《南明》,第10页。
同上书,第19页;顾炎武:《圣安本纪》,第1页;文秉:《甲乙事案》,第36页;《明史》,第3081页。例如,刘孔昭是朱元璋最亲近的谋士刘基(1311—1375)的后裔。其伯爵封号在15世纪曾被取消了近100年,至1532年才得以恢复。李文治:《晚明民变》,第936页。另一位福王及马士英的支持者是有侯爵封号的朱国弼。谢国桢认为:太监韩赞周也起了重要的作用。谢国桢:《南明史略》,第49页。这些主要支持者后来都得到马士英的报答。李沾被任命为左都御史和太常寺少卿;刘孔昭几乎当上大学士;赵之龙得到为京师采办军需物资的肥缺;朱国弼则晋爵为公。《明史》,第3092、3131页;顾炎武:《圣安本纪》,第4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59页。当时的贵族爵位只是享有一定俸禄的虚号。贺凯:《明代的中国传统国家》,第52—53页。
谈迁:《国榷》,第6077—6078页;文秉:《甲乙事案》,第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