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阙斋读书录卷一(第11/11页)
凡牲体有豚解,有体解。豚解者,解为七体:一脊、两胁、两肱、两股也。胁者,肋骨,亦谓之胉。肱者,前胫骨,谓之肩。股者,后胫骨,谓之髀。胁、肱、股三者,各分左右两胖,故为六体,合脊则七体矣。此豚解也。体解者,即七体而折解之为二十一体,折脊骨为三,前为正脊,中为脡脊,后为横脊;折胁骨为三,前为代胁,中为长胁,亦名正胁,后为短胁;折肱骨为三,上为肩,中为臂,下为臑;折股骨为三,上为髀,中为膊,下为胳。胁与肱、股三者各分左右两胖,共得十八体,合脊之三体则二十一体矣。两髀以近窍之故,贱之不升于俎,故凡十九体而牲体之数备矣。此外,正脊之前当颈处谓之脰,亦谓之隘;后足之末近蹄者谓之觳,皆不在正体之数。此秦氏蕙田之说而国藩微有删改。
“主妇被锡衣侈袂。”
《钦定义疏》云:“锡衣当是缘衣。缘字一讹而为,再讹而为锡。”又云:“士妻助祭于公,则服缘衣;自祭于家,则服绡衣。大夫妻助祭子公,则服展衣;自祭于家,则服缘衣。”秦氏蕙田云:“汉乐府云‘曳阿锡’注云:‘细布。言布滑易如锡也,以细布为衣而侈其袂,即缘衣也。’”国藩按:据此二说,则锡衣乃身服之衣,非首服之次也。服缘衣者,首即服次,不必更言首服矣。
“食举三饭。”
此下当有“尸实举于菹豆”六字,经不言者,略之也。《特牲礼》“佐食举干”之上当有“尸实举于菹豆”六字,经不言者,盖叙于举兽干鱼一之下也。
《有司彻》:“次宾羞羊燔,如尸礼,侑降筵自北方。”
如尸礼,亦当横一燔于俎上以进,又横执俎以降也。
“次宾羞匕湆,如尸礼。”
如尸礼,亦当缩执匕俎以升,缩匕于俎上以降。
“司空取爵于篚,以授妇赞者于房东”一节。
主妇献爵,犹初献之主人献爵也。设两铏糗修,犹初献之荐豆笾也。此外如羞匕湆、羞肉湆、羞燔皆与初献相同。其不同者不授几,不载俎设俎耳。
“受爵酌献侑”一节。
于献爵羞糗修之外,有羞豕脀、羞豕燔二节,较之主妇之献尸,则已为少杀,盖无羞匕湆及两铏也。然较之主人之献侑则尚为少隆,盖彼于正俎之外仅羞羊燔,无匕湆并无肉湆也。
“次宾羞羊燔,如主人之礼。”
尸酢主妇,较之酢主人时,少羞匕湆、羞肉湆二节。
“宰夫洗觯以升”一节。
此节六“爵”字,皆宰夫新洗之觯,非上文之酢爵也。
“皆若是以辩。”
谓众兄弟皆由洗东升阼阶上,拜受爵,坐祭立饮也。
“尸作三献之爵”一节。
上文宾三献之礼未毕,即暂停而别行主人酬尸及均神惠之礼,至是乃补三献之礼。又上文初献载尸正俎时,巳历说十,一俎未遽载也。至尸酢主妇时,八俎载毕,尚有三鱼俎未载,至此载之。
“司士羞一湆鱼。”
侑及主人之湆鱼有一字,尸无一字,上文已著五鱼也。
“主人以酬侑于西楹西。”
尸酬主人在东楹东。主人酬侑,侑酬长宾。长宾酬众宾,众宾酬兄弟,兄弟酬私人,皆在西楹西。
“兄弟之后生者,举觯于其长。”注:“古文觯皆为爵,延景中诏校书定作觯。”
延景,汉诸帝年号无此称。《释文》改作延熹,张尔岐从之,盛世佐以为当作熹平。
“亦遂之于下。”
遂之于下者,当亦遂及主人侑宾、兄弟、私人。注不著主人侑,似与经“如初”二字不合。
“佐食受牢举如傧。”
少牢十一,饭之末上佐食,受尸牢,肺正脊加于也。
“主妇反取笾于房中,执枣糗,枣在稷南,糗在枣南。妇赞者执栗脯,主妇不兴受,设之,栗在糗东,脯在枣东。”
傧尸者荐豆,则韭菹醓醢昌本麋臡;加笾,则麷白黑,此较杀,故注云下傧尸。
“于尸祝主人主妇。”
傧尸则羞于尸侑主人主妇,不傧则羞于尸祝主人主妇。
礼记
《檀弓》:“予畴昔之夜。”
《郑注》:“畴,发声也。昔,犹前也。《史记》:‘畴人子弟分散。’”乐彦注云:“畴昔知星人也。”国藩谨按:二者解畴昔皆误也。《书》“畴咨若时登庸”注:“畴,谁也。谓于众人之中,不知当属何人。”乃畴字引申之义也。《史记》“于畴若予工”,作谁能训予工,“畴若予上下草木鸟兽”,作谁能驯予上下草木鸟兽。谓众人之中,何人能若予工,何人能驯草木鸟兽也。畴昔犹云谁昔,谓不知曩者何时也。《诗》:“知而不已,谁昔然矣。”《尔雅·释训》:“谁昔,昔也。”皆不记何时之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