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书札卷三十二(第2/15页)
敝处派员护送西上,已有专函奉告。李忠武不附张、江二公,而与塔、罗、江、王、萧、李诸公合建一祠,同堂异室,其说甚妥。李忠壮是何名、字,何年殉节,弟偶忘之。如能筹出经费,即可兴建。张、江二公保城之功甚大,七公之祠规制较逊,可也。
粮捐不无流弊,绅事之议或谓户捐不若粮捐之公溥,不知户捐取之富户,粮捐则并取之贫民,实与加赋无异。敝处于苏、皖按亩派捐之案,皆经批驳,附告以备参考。
复杜筱舫方伯 同治七年三月初九日
前接惠书,并寄《金陵扬州大营纪事本末》,俗冗丛集,稍稽裁复。
营制事宜,均已粗阅。惟鄙人原批并各檄系合外海内河而兼议之,而陆营之应裁者亦宜议及。今来件专议内河,未经议及外海,则于苏松、狼、福三镇所辖之营,何者应仍其旧,何者应改新制,犹是全未究心。而内河设营太密,论者谓运河极窄,不可多驻炮船,使商旅视为畏途。是除外海以外,只有太湖宜设一二营。其余运河及各小港,可驻营之处甚少。昨丁雨生在此,已面请其考核外海水师事宜,顷又将复总署信稿抄寄。兹再抄送阁下一阅,望禀商两帅,另草《事宜》一册。大约以外海为最重,太湖次之,以考核外海造船等事异于长江者为最难,而斟酌于新旧之因革、水陆之增减者次之。
阁下署事一片,已于初一日由驿附奏。俟奉批旨后,即可具折谢恩也。
复陈舫仙廉访 同治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晋防以备多而单以苦战而败,迥非上年东省运河之失可比。朝廷前以汛地太长,特予宽政,不料事定之后,复遭严劾。宦海风波,弥增感喟。现在河防既奉饬下左、郑二帅另委妥员,又经尊处禀求交卸,必能鉴及苦衷,早派替人。当不俟敝处寄书始行委员接办。
张捻窜入近畿,各路防剿之兵数近十万,未能大加惩创,仍被冲过滹沱河以南,现尚游弋相、魏之间。接寿卿禀件,驰逐数月,似已精疲力竭,而无粮可购,尤觉束手无策。能在四月中将此股歼诛,诚为大幸。否则官兵太多,粮草、柴薪无处取办,恐有内溃之变,忧灼何已!
此间春雨太多,麦稼业已失望,不知稻谷可资补救否?九舍弟连生二孙,心境宽泰,身体康复,足慰远念。
复彭宫保 同治七年四月十五日
前接惠书,兼贻乡味,久未函谢。贱眷过裕溪时又蒙加意照拂,纫感无既。
前订同赴上海、苏州一行,兹订二十日前后起程,请阁下即日来金陵,以便联舟同行。其龙骧船亦请带来,并带长龙二三号,从行者多,或可分坐。
张锦芳等参案已于初七日出奏。展转思维,立法之初,不得不照奏定章程。初次不严,后此更难期令行禁止也。
内人来此,述及家事,舍温弟与常听涛结姻,仪庵之意,诸子侄当顺齿之长幼以次成婚,而舍弟妇以忧郁多病,常恐年寿难永,急欲将此女嫁出,以了此心事。请敝处函商仪庵。仆思姻事例由男家主持,未便催促。惟阁下与仪庵谊同手足,敬求便中寄函,请仪庵即于今年先办寒门姻事,免舍弟妇悬念未了之事,更增郁抑。至感,至祷。
魏、李等四员保案尚未出奏,缘部中屡次申明新章,凡各省保举人员除克城杀敌仍准优保外,其寻常劳绩概不准越级保升,及留省补用仅能保至“补缺、选缺后升用”字样。粮台保案,部中挑剔尤甚。尊处咨送拟保粮台各员如李嘉瑞以候选同知保知府留省加衔,杨尚履保留省加衔,未免过优,必干部驳。愈驳则痕迹愈重,难于挽回。应请酌为核改,庶各员得沾实惠,亦不致再费笔墨矣。
复何小宋护抚 同治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鄂中雨旸时若,二麦有秋,至以为慰。
兵饷积欠巨万,除却裁营,别无疏通之法。娄军纷起议遣,先将副五营于本月底截饷,次将霆、峻各营于端午前后以补饷之迟速定截饷之日期。业于初八日另具公牍,咨达冰案。鄂中可靠之营太少,邓军当缓议裁。水师积弊已深,于江面劫盗横行,毫无觉察,敝处早有所闻。顷得李申夫方伯禀牍,言之尤为沉痛。应求阁下与远帅力求整顿,择其尤泄沓者立即裁遣。俟部议长江补缺一案核定后,鄙人当令各营哨归各派之汛地,再行咨商整理之法。
张捻渡运窜至东昌,北犯天津,旋由津门折回窜山东之武、定、青、沧等处。枭匪复起,逆焰方张,实堪焦虑。
潘令先行到省,碍难委署。不若给咨赴都一行,方成仕宦正轨。
前承派伏波轮船护送敝眷。顷闻舍弟澄侯亦将来金陵一叙。如其果来,过鄂时望再派轮船一送,不胜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