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卷 此间有真意,欲辩已忘言(第90/101页)

甄意微微挑眉,既然她如此咬定,她也不需要对她客气。况且,证人没看清,也不能证明她没杀人。

官司的微妙之处在于,如果是打谋杀,到这一步,攻破证人证词也就算功德圆满。可如今,她有精神病是事实,她必须尽力洗脱自己的嫌疑。

自证无罪。这也是媒体记者们打鸡血的看点。

她缓缓敛去脸上随和的神色,从证物袋里抽出三张法证人员拍摄的照片。

语气平静,带了点冷冽:

“第一张是阳台左边栏杆的刮痕和血迹,证明死者淮如从阳台左边的栏杆上翻身坠落;第二张是阳台地面。花盆砸碎,碎屑和泥土撒在地板上,刚好把死者坠落前站的位置包围起来。被告除了在右边留下一个脚趾印外,法证人员鉴定,一整片泥土碎屑完好无损,外围的小渣滓也没被破坏。请问,被告是怎么飞过去,在不破坏花盆砸落的自然痕迹下,把死者推下楼又飞回来的?”

无数目光寂静地集中在证人身上,证人反驳:“推人下楼后再打破花盆也说不定。”

甄意凉凉一笑,大拇指一拧,第三张照片显现出来:“不巧的是,死者的鞋子在泥土的左边边缘留下半枚鞋印,证明花盆在她坠楼前就打碎了。”

一片安静。

所有人都知道“自证无罪”式的官司很难打,可到了这一刻才发现,她这样滴水不漏,什么事能难倒她?

甄意握着照片,手忍不住抖了一下。天知道她看到证物时的激动与感激,她没杀人,即使甄心的人格出现,她也没杀人!她能压制住甄心!

证人愣住,哑口无言,羞得满面通红。

甄意也没过多斥责她。她以往的风格以攻势凌厉,气场强大见长,可现在顶着精神病人的“光环”,还是低调克制一点为好。

她转身看向尹检控官:“我认为,这些证据足够证明我和淮如的死亡没有关系。”

尹铎点头。

甄意又请上法证人员,拿出另外几分证据:“照片中掉落在现场的药瓶装了什么?”

“挥发性致幻剂。”

“上面只有死者淮如的指纹吗?”暗示是淮如自带。

“是。”

“尸检报告显示死者身体里有这种药剂?”

“对。”

“这种药剂会让人产生幻觉?”

“对。”

“可以让人自己跳楼吗?”

“是。”

法庭上起了细细的议论。

到这儿问题该完了,可甄意又加了几个:“怎么进入死者身体的?”

“药剂挥发后,过量吸入。”

“它是无色无味的?”刻意问。

“一开始甜腻,但很快会变得没气味。”

“药品挥发会让在场者都吸入吧?”

“是。”

她停了一秒,神不知鬼不觉地往自己身上拉优势:“被告失控,惊慌失措地在街上跑,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吸入药物而神志不清?”

“不排除这种可能。”

这话一落,四周热闹了一阵。

这不等于说淮如死的那天,甄律师可能并没人格分裂?

甄意眼见尹铎要反对,抢在他之前对法官颔首:“我的问题问完了。”

很好。

淮如案,彻底解决。

中途休庭后,甄意再一次坐上被告席。这一次,话题转到杨姿被杀案。

尹铎问:“被绑架后,你的心情是什么?”

“害怕。”

“死者生前用各种极端的方式虐待了你?”

“是。”甄意尽量简短。

“能说一下她是怎么虐待你的吗?”

甄意抬眸看他,有几秒没有作声。

尹铎在开庭前曾提出拿甄意受伤害的照片当证据,直观,惨烈,很有冲击力,容易让人认为她在那种情况下会产生杀人报复的心理。

但甄意一方提出抗议,认为照片属个人隐私,会对被告造成精神伤害,不许控方拿出来。但辩护方可以酌情考虑是否在庭上呈出,为自卫杀人做证据。

法官同意了。

所以,尹铎只能口头询问。

甄意声音并不大,在法庭上却格外清晰简略:“烟头,刀割,窒息,还有……鞭打。”

安静。

“这种虐待持续多久?”

“……三天。”

很安静。

“距事发已经过去四十五天,你恢复过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