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细解台湾郑氏小朝廷(第4/7页)

而在隔海相望的“我大清”,八旗的权贵们正忙着“跑马占地”,旗下农户形同农奴,相比之下,真不知“落后”多少……

私有屯田制是台湾经济起飞的根本,而为台湾经济插上腾飞翅膀的,是郑成功颠覆了中国五千年“农本商末”观念的新举措——以商养战。

郑家是海商出身,经济理念自然不同于传统士大夫,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在归顺清王朝后,即为清王朝上了《东南兴商疏》,勾画了一幅大力发展海外贸易,振兴东南大地的宏伟蓝图,结果反被清政府认定此为“野心之举”,招来了杀身之祸。而为人子的郑成功,在台湾真正实现了父亲的梦想。

早在收复台湾之前,郑氏家族就拥有了一条遍布欧亚的贸易网络。收复台湾后,郑成功以此为线索,打造属于“大明台湾”的贸易帝国。收复台湾前的抗清战斗中,郑成功的大本营厦门,就被其由一小小渔村,变成中国东南最大的贸易港口。建制台湾后,郑氏家族谴使四方通好,一面对荷兰人实行经济封锁,一面与台湾周边各政权建立良好贸易关系。台湾北边厉行“闭关锁国”的日本,在郑氏集团的压力下不得不网开一面,任由郑氏家族取代荷兰成为唯一的“贸易伙伴”,南部的菲律宾、马来西亚、柬埔寨、印尼,乃至印度地区,都与郑氏家族有贸易往来。英国东印度公司也是郑氏家族的重要“合伙人”,在英国人的周转下,台湾的物产远销欧洲。台湾自铸的仿西洋货币“六符币”,是东南亚地区的通用货币……

商业发达,司法建设也不差。收复台湾后,即颁布“垦田”、“建军”、“建政”三大法,不仅承袭了《大明律》的有关内容,还增加了保护商业利益,贸易纠纷仲裁,尊重私有财产,税制清查等各项“进步内容”,即使与资本主义初期西方世界的商业法规相比,也毫不逊色。执法同样严格,强调“法贵于严”,“法在必究”,郑氏家族的重要人物,如宣毅后镇吴豪,承天府尹杨朝栋等人,都因违反相关法令,被处极刑。

根据有关的史料记载,郑氏集团时期,对日本的平均贸易税收,每年约141万两,对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贸易税收,每年约80万两,对东南亚诸国的贸易税收,每年约128万两。而明朝末期崇祯年间国家每年全部财政收入,平均不过400万两。史载彼时台湾“田畴日盛,官民皆富”,诚非虚言。

而隔海相望的中国大陆,是东南五省迁界禁海,赤地千里,百姓哭号遍野,十室九空,是大江南北重农抑商,严厉打击工商业……

保守与进步,在台湾海峡之间,隔海相望。

说台湾的繁荣,奠基者是郑成功,真正的实施者,是一个素来被史家漠视的人——郑成功之子郑经。

被漠视是因为其“劣迹”,公元1661年,郑成功东征台湾,激战正酣时,留守在厦门的他却与其弟弟的乳母私通,且生下一子,激得郑成功大怒,一度要杀其泄愤。次年五月初一,气病在床的郑成功英年早逝,时年39岁。“气死父亲”,外加“乱伦”,这等人物,在“封建道德”的眼里,自然属“不忠不孝之徒”。

但这个“不忠不孝之徒”,却实为17世纪台湾经济起飞的缔造者,万千东南亚华侨的守护人。

公元1662年郑成功病逝后,留守厦门的郑经以长子身份继业。但台湾本土郑成功部将黄昭、萧拱宸等人拥立其弟郑袭为主,发动叛乱。屋漏偏逢连夜雨,清廷大军逼近,两面重压下,郑经拒绝了清廷要其归顺的要求,但留了谈判底线:仿朝鲜例,不削发。稳住清廷后,郑经率部火速东进台湾,打败了黄昭的叛乱军队,杀拥立弟弟的伯父郑泰,导致郑泰部署归附清廷,而后郑经复归福建。公元1663年清军攻金门、厦门,在荷兰舰队的配合下连克数镇,无奈之下郑经东渡归台,开始了他在台湾长达18年的统治。

乱伦,内斗,元气大伤,“子承父业”前的履历,的确不怎么光彩,但之后的18年却足够光彩——他缔造了一个富庶的台湾。

先是子承父志,继承了郑成功的各类政策,休养生息发展经济。金、厦之败,让郑氏家族失去了在中国大陆仅有的落脚点,却给台湾带来了发展经济的生力军——5000福建难民。郑经继续屯田之策,削减赋税,另迁宗室广播台湾,开庄屯田,鼓励工商业发展,且政府提供“启动资金”,并有各类免税优惠,史载从此后台湾“广事兴贩”。商路开辟也大有收获,与西班牙、葡萄牙、英国等国签署通商协议,并严拒其“在台设教”,既争取最大利益,又维护主权。这位在父亲生前将其气得七窍生烟的“逆子”,一点一滴,实现着父亲兴复台湾的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