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台湾民主国内渡官绅(第9/13页)
易顺鼎1901年曾致函荣禄,吹捧其保护使馆,力主剿拳,坚持定见,匡扶大局,而指“康、梁名为保皇上,而实则乱国家。吾师名为诛康、梁,而实则保皇上。受业此论,刘、张两帅及东南人士皆以为然;即康、梁诸党闻之,恐亦不能不心服耳”[103]。虽系谀词,未必无心。他1902年简放广西右江道,宦海浮沉,仕进坎坷。民初虽一度混迹遗老队中,却毅然剪辫,并长歌记其事,将新旧、满汉、上下,一齐骂倒。[104]
民本观与圣王观制导下的传统中国政治,皇权必须在纲纪允许的范围内活动,遵守公同认定的规则。一旦越轨,便会遭到绅权的抵制与反抗。此类冲突在王朝末世往往发生更为频繁。这一常规通则到近代依然有效。甲午和庚子,清政府两度恣意妄为,在局部或整体上触犯规则,以牺牲百姓社稷为代价,保家财逞己欲泄私愤,引起士绅的激烈抗争,甚至不惜诉诸武力。而且,在西学的影响下,新学士绅更加选择了近代欧美民主制度的形式,作为解决冲突,抑制皇权的最后手段。绅权与君权的冲突,在维护地缘利益之外,更有代表民意、保全社稷的一面,表明天下己任并非虚言大话。台湾民主国官绅在这两个关键时刻的所作所为,就是近代士绅政治品格一个侧面的典型表现。这种对于皇权恶性膨胀的反弹,很难用革命与改良的两极判断解释定性。因为此类官绅一般并不积极主张以激烈方式进行社会改革。
此外,尽管台湾民主国内渡官绅在行动上程度有别,其爱国情怀的真切与救国动机的真诚,则不应怀疑挑剔。其行为差异,很大程度是因为各人的身份处境不同所致。以简单的阶级分析立论,又不能辨析当事人事后记述所掺杂的个人恩怨(如唐景崧与刘永福的纠葛,是刘非唐的论据多有不实之词),不免混淆误解历史的真实。36年后,与台湾民主国官绅渊源极深的陈寅恪与胡适就唐景崧遗墨所写诗函,表达了近代中国知识人对民意与国权的一贯态度立场。时值“九·一八”事变次日,胡适诗曰:“南天民主国,回首一伤神。黑虎今何在?黄龙亦已陈。几枝无用笔,半打有心人。毕竟天难补,滔滔四十春。”陈寅恪复函道:“以四十春悠久之岁月,至今日仅赢得一‘不抵抗’主义,诵尊作既竟,不知涕泗之何从也。”[105]以文化立国的中华民族,神州正朔所在,文化托命之身。发此百年之覆,适以昭示千古不易之理。
附记:此一公案,与陈寅恪家世关系极深。寅恪夫人唐筼即唐景崧孙女。《寒柳堂记梦稿》称:“盖当马关和约成后,凡爱国之人,有是非之心者,无不反对……况先君挚友姻亲中,梁星海丈(鼎芬)则以劾合肥罢职(按此事在中法之役),文芸阁丈(廷式)则在京为主战派之重要人物,并是力攻合肥之人。易实甫丈(顺鼎)及先舅父俞恪士(明震),则皆在台湾助台独立者。盖其时爱国之人,以为政府虽已割台,而人民犹可不奉旨,如后来庚子岁东南诸督抚不遵朝命杀害外侨之比。”另外,孙中山广州起义密谋所举四统领之一的曾广铨,亦与陈家世交。广铨妹广珊嫁与俞明震弟俞明颐(字寿臣),而俞氏兄弟的胞妹俞明诗为陈三立续妻,即陈寅恪的生母。寅恪妹新午适俞明颐子俞大维。陈寅恪对祖、父两代参与庚子密谋及祖父被清廷赐死之事,因陈三立隐忍不言,似不知晓。但他对上述各人的家世、思想、作为,“知之尤稔”。对于清室及张之洞的人品学问,则讽词甚多。陈三立绝足政坛,“忍死苟活,盖有所待”,不仅是痛心于民国政治的黑暗,也饱含对清室的极大怨愤,不能以交游而定为遗老。陈寅恪所说“平生为不古不今之学,思想囿于咸丰同治之世,议论近乎曾湘乡张南皮之间”(《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册审查报告》),更应从文化角度理解。即使带有政治意味,也是以文化为神州正朔、国家命脉所系,而不拘泥于一家一姓之兴衰。台湾民主国游说使姚文栋遗书有“国可亡,天下不可亡”之语,仔细体味,绝非遗老恋清情结所能涵盖。
注释:
[1] 陈彪:《洋务运动与维新运动的交合点——台湾民主国》,《社会科学战线》1986年第2期。
[2] 1900年6月2日《致徐勤等书》,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99页。函中“西省某老”,即别函之“薇老”,唐景崧字薇卿。
[3] 1900年6月5日《致徐勤等书》,《康有为与保皇会》,第100页。
[4] 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第221页。
[5] 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116—1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