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丹尼尔(第6/9页)

“可是一定有少数人,并不像大多数太空族那么聪明、那么成熟、那么有经验。至少,太空族儿童就属于这一类,他们应该看不出什么差别吧。”

“我们相当肯定,以利亚伙伴,犯下这桩——机杀案——的人,绝不可能智商太低、年纪太小或经验不足。应该说,百分之百肯定。”

“很好,我们逐渐缩小范围了。如果太空族通通没嫌疑,那么地球人呢?有没有可能……”

“以利亚伙伴,如果不算早先的移民,那么不久之后,你将是第一个踏上奥罗拉星的地球人。当今的奥罗拉人几乎都是奥罗拉上土生土长的,而其余极少数,则是来自其他的太空族世界。”

“几千年来的第一个地球人,”贝莱喃喃道,“我感到很荣幸。但有没有可能在奥罗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有人比我捷足先登了?”

“不可能!”丹尼尔说得斩钉截铁。

“你所掌握的知识,丹尼尔,或许不够完整。”

“不可能!”这句话无论用字或语气都是刚才的翻版。

“那么我们可以下结论了,”贝莱耸了耸肩,“这件案子的确是蓄意的机杀案,没有其他的可能。”

“我们早就得到这样的结论了。”

贝莱说:“你们奥罗拉人早就得到这样的结论,是因为你们早已掌握所有的线索,而我才刚刚进入状况而已。”

“我这么说,以利亚伙伴,并没有任何贬抑之意,我无论如何不会小看你的能力。”

“谢谢你,丹尼尔,我知道你这么说并不代表嗤之以鼻——好,不久前你提到,犯下这桩机杀案的人,绝不可能智商太低、年纪太小或经验不足,而且百分之百肯定这一点。咱们来探讨一下你的说法——”

贝莱明知自己是在绕远路,但他不得不这么做。由于他对奥罗拉人的行事风格以及思考模式都不够了解,所以不敢跳过任何步骤,更不敢骤下结论。此时此刻,如果他面对的是人类这种智慧生物,对方很可能会觉得不耐烦,索性直接说出答案——而且还会把贝莱当成白痴。然而,身为机器人的丹尼尔则会以全然的耐心,追随着贝莱迂回曲折的思绪。

无论丹尼尔外表多么像人,类似这样的行为就能泄漏他的机器人身份。此时若有奥罗拉人在场,或许仅仅根据丹尼尔对某个问题的回答,就能断定他是机器人。丹尼尔说得对,人类和机器人之间的确存在着微妙的差别。

贝莱说:“若能假设这桩机杀案牵涉到暴力行为——詹德的脑袋被打爆,或是他的胸部受到重创,就应该能排除所有的儿童,以及成年人中绝大多数的女性和许多男性。我想,如果不是特别强壮魁梧的人,实在很难做到这一点。”根据当初迪玛契科所作的简报,贝莱已经知道这桩机杀案不属于这一类,可是他又如何肯定迪玛契科自己并未受到误导?

丹尼尔说:“其实任何人类都不可能做到。”

“为什么?”

“不用说,以利亚伙伴,你很清楚机器人骨子里都是金属之躯,比人类的骨胳要坚固得多。而我们的行动要比人类更快、更强而有力,而且受到更精密的控制。机器人学第三法则强调‘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凡是人类作出的攻击,我们都可以轻易防卫;即使再强壮的人,我们都可以将他制住。此外,机器人也不太可能遭到出其不意的袭击,我们随时随地都在注意身边的人类,否则就无从发挥我们的功能。”

贝莱说:“得了吧,丹尼尔。第三法则其实是这么说的,‘在不违背第一及第二法则的情况下,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而第二法则是说,‘除非违背第一法则,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第一法则的内容则是,‘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或因不作为而使人类受到伤害。’所以人类能够命令机器人自我毁灭——然后那机器人就会使尽全力打碎自己的头颅。而如果人类向机器人发动攻击,机器人自卫的话便会伤到人类,那就违背第一法则了。”

丹尼尔说:“我猜,你想到的都是地球机器人。奥罗拉——或任何太空族世界——对机器人的重视都超过地球,而且相较之下,太空族世界的机器人一般而言都更复杂、更能干,同时更有价值。所以在太空族世界上,第三法则相对于第二法则的强度也大大超过地球上的情形。如果接到自毁的命令,机器人会提出质疑,除非听到确实正当的原因——为了化解眼前一个明显的危机——机器人才会执行这个命令。至于防卫人类的攻击,这并不会违背第一法则,因为奥罗拉的机器人都有很好的身手,足以在不伤害人类的前提下将他制住。”

“那么,假设有人坚决宣称,除非机器人自我毁灭,否则遭到毁灭的就是他自己——他这个人类,这么一来,机器人会不会自我毁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