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灾至(六)
冷月如钩,将丹绥县城郊外的一片大草地浸在了半明半暗的光影里。
一阵挟裹着热气的疾风袭来,引得满地青潮倒卷。
一只饥肠辘辘的家雀扑棱着翅膀落下,正要啄食草籽,却被草丛深处传来的喘息声惊走了。
仲飘萍走兽似的,四脚并用地从野草丛中探了个脑袋出来。
他嘴里横叼着一根刚刚掰下来的野玉米棒,手里还握着一根。
纵使一张脸被血痕与泥巴糊得乱七八糟,他的一双眼睛却格外明亮,闪着奇异的、狼一样的精光。
四下无人。
唯有身后马儿嚼草时发出的声响。
草丛一晃,他的身影鬼魅似的消失在了草丛之中。
在草甸的中央,仲飘萍用从阿顺手中顺来的牛耳尖刀,连砍带踩,开辟出了一小片空地。
他将尚未被夜露打湿的干草拢成一堆,当作马儿的草料。
那马儿哪里知道周遭的危机,只埋头大嚼,对平地上躺着的三个人浑然不觉。
没错,是三个人。
一个是满身泥泞的矿工,歪着脖子躺在板车上,已然断气。
第二个是衙役阿顺,身上被人连刺带剁,共有四五处血窟窿,好在都是皮外伤,伤处已被仲飘萍裹好,暂无性命之忧。
第三个,则是一个满眼惊恐的年轻人。
他双手被拴板车的麻绳反剪着捆绑在身后,双脚则被死死绑在板车车轮上,嘴里还被塞了块鸡蛋大小的石头。
仲飘萍坐在三个人身前,面无表情地盯着地面,啃玉米。
那年轻人满眼气愤羞恼:“呜呜!”
仲飘萍从地上捡起一个青色的玉米棒子,面无表情地递给他:“你要吃吗?”
年轻人脸色铁青:“呜呜!”放我走!
仲飘萍拿起玉米,走到他面前,掐住他的腮帮子,一下下地挤压,帮他把口中塞着的石头吐了出来。
年轻人一直试图用舌头把石头顶出来,无奈舌头力量有限,那石头又确实太大,始终不得其法。
他的嘴巴一得解放,只觉下半张脸又痛又麻。
年轻人顾不得许多,强忍着疼痛,正要放声大叫,嘴刚一张开,仲飘萍就将玉米的粗端狠狠塞了进去,凌空一记手刀,把玉米从中劈开,又眼疾手快地将那大半截玉米棒子横塞入他嘴中。
还没等年轻人反应过来,他的嘴巴就被彻底堵死了。
仲飘萍很是满意地点了一下头:“嗯,这个好。”
石头到底还不够大,还给他留了哼哼唧唧的余地。
这玉米塞进嘴里,他除了翻白眼和喘粗气,已经没有任何吵到他的可能了。
这样他才能安安静静地想条出路。
“你别闹。”仲飘萍声音很轻很柔,“我脑子慢。我得赶快想个办法。”
“别逼着我杀你。”
……
时间回到一个半时辰前。
仲飘萍的马刚刚结束一场疯跑。
刚从泥里刨出来的矿工被突然暴起的阿顺掐断了脖子,停止了呼吸。
阿顺正拖着受伤的身体,在地上边爬边喊“杀人了”。
而沾满温热鲜血的牛耳尖刀,正握在仲飘萍手里。
仲飘萍表情木然地望着这个场景,想,真妙。
若是有人路过,见到这个场景,定然会认定自己是最大的恶人。
接下来,他要怎么做呢?
他除非一刀刺死阿顺,把板车、马匹和两具尸体都抛在这里,否则,一旦放任阿顺活着去报信,他必然要把所有罪责都推到自己头上。
理由也是现成的。
哪怕让仲飘萍自己想,都能在短时间内构思出一个还算圆满的故事:
因为马匹被官府强征,仲飘萍心怀不满,路上与负责运送伤者的阿顺吵了起来。
很快,口角升级成斗殴。
仲飘萍掏出自己随身携带的牛耳尖刀,攮了阿顺一下,攮歪了,却以为把他杀死了。
正在惊惶间,因为路途颠簸,被救出来的灾民醒了过来,目睹了这一幕。
于是,仲飘萍恶向胆边生,把还有一口气的灾民掐死灭口。
阿顺这时候从痛苦中苏醒过来,英勇护民,想阻止他的恶行,却被丧心病狂的仲飘萍连砍了好几刀。
阿顺伸手格挡,试图护住要害,所以手背上多了几道砍伤,连大拇指都差点被人砍掉。
于绝境处,阿顺爆发出了十二万分的求生欲,仗着自己是本地人、对地形较熟,挣扎着一头扎进了一人多高的蒿草丛里,机智地与暴民仲飘萍周旋起来。
老天有眼,仲飘萍迷失在了蒿草丛里,而阿顺顺利地甩掉了这个尾巴,前往衙门报案。
而仲飘萍的马被官府征用时,有一名官府吏员不仅登记了他的路引,还看到了他的脸。
想必假以时日,写着他姓名、画着他面容的通缉令,便会贴满大街小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