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艺术与认知(第10/13页)

在所有需要多余一位演员的艺术中,一位重要的艺术家就是导演。(在音乐中则是指挥。)导演是表演艺术和基础艺术的纽带。他其实是一位与基础艺术直接相关的演员,他的任务是基础艺术规定的——他是负责演员阵容、场景设计、摄影剪辑等的基础艺术家,这些都是他把作品翻译为有意义的程式化整合所需要的方式。在戏剧艺术中,导演是美学整合者。

导演需要对所有艺术的第一手理解,还要具备超常的抽象能力和创造性的想象力。伟大的导演是吉光片羽而已。导演中的平庸之辈要么袖手旁观要么越俎代庖。他完全傍人门户,任凭演员用毫无章法的动作充填演出,什么也没有表达,只剩下一堆自相矛盾的情感——或者他大招大揽,让所有人都听从他的指令表演与剧情无关或冲突的伎俩(如果它们可以被称为伎俩的话),他错误地认为整个剧目就是为了表现他的能力,把自己当成了马戏团的演员,当然,他还没有马戏团演员的技巧和幽默。

我愿以弗里茨·朗[15]的作品,尤其是他的早期作品,作为电影的范例;他的默片《西格弗里德》[16]是所有电影中史无前例的伟大作品。尽管其他导演也会时不常灵光一现,朗是他们中唯一一个充分理解电影内在的视觉艺术绝不仅仅是一系列场景和视角的——“电影”事实上就是,也必须是程式化的动态视觉创作。

有人说如果暂停正在放映的《西格弗里德》,然后从胶片中拿出一帧,这一帧依然会完美得像一幅画一样。这样的效果是因为每一个动作、手势和移位都被精心设计,每一帧都是程式化的,即完全遵循故事、事件和场景的本质和精神。整部片子都是在室内拍摄的,包括壮观的森林都是人造的枝叶(在荧幕上却很难察觉)。在费里茨·朗制作《西格弗里德》期间,有记者报道说他办公室的墙上挂着这样一句话:“这部电影中没有任何东西出于偶然。”这就是伟大艺术的箴言。在任何艺术领域中能够做到这一条的艺术家都屈指可数,但是弗里茨·朗做到了。

《西格弗里德》也有一些缺点,尤其是悲剧情节,一个有关“崩坏的世界”[17]的故事——但这完全是形而上学的问题,而不是美学的问题。从导演的创造性上来看,这部电影是区分艺术作品和纪实作品的视觉程式化的典范。

电影有成为伟大艺术的潜力,但是这一潜力一直没有被激发出来,除了在一些独立的情况下和随机的时刻可见一斑。一种需要如此多美学元素和如此多不同天赋的艺术不可能在当今社会这样的哲学和文化都瓦解、浮躁的情况下发展。它的发展需要很多人一并合作,一并创新,他们可以哲学观点不同,但是它们对人的基本观点需要相同,即人生观相同。

无论表演艺术形式多么多样、潜力多么巨大,我们都要切记它是基础艺术的成果和延伸——是基础艺术赋予了它抽象含义,而正是抽象含义使人类的产品和活动可以被称为艺术。

在我们的讨论开始的时候有这样一个问题:哪些形式可以被称为艺术——为什么是这些形式呢?现在这个问题已经有了解答:被称为艺术的形式表现了人类的认知能力,包括感知实体的官能,所需要的现实的选择性重塑,以协助概念意识的诸多元素之间的整合。文学关注概念;视觉艺术关注视觉和触觉;音乐关注听觉。任何一种艺术都将人的概念投影到意识的感知层面,使得人可以直接理解那些概念,就好像是他们是感知对象一样。(表演艺术是进一步有形化的方式。)艺术的不同分支帮助人们统一意识,并获得一个一致的存在观。至于这一存在观正确与否则不在美学的范畴。与美学最相关的是这个精神认识论概念:概念意识的整合。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所有的艺术形式都在史前时代就初见雏形,人们也再不能发展出艺术的新形式。艺术的形式不依托于意识的内容,而依托于意识的本质;不依托于知识的范围,而依托于获取知识的方式。(如果要获得一种新的艺术,人可能需要一种新的感知器官。)

知识的增长为艺术的成熟和发展提供了无限可能。科学发现导致艺术的各个分支中增添了新的类别。但是这些都是亘古不变的艺术形式的一些变化和附庸(或是组合)而已。这些变化需要新的规则、新的方法、新的技巧,但是基本原则是恒一的。例如,为舞台剧、电影和电视剧创作剧本的确需要不同的技巧;但是这些媒介都是戏剧的分支(而戏剧又是文学的分支),所以它们具有共通的基本原则。此原则越被宽泛地理解,更多的变化就会被许可、被包容进来;但是原则本身从来都没有变。背叛基本原则不会产生“新的艺术形式”,而仅仅是亵渎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