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艺术与认知(第11/13页)
例如,从古典主义到浪漫主义的变革是表演艺术的一个众所周知的美学革新;从浪漫主义到自然主义的变革也是如此,尽管这一运动遵循的形而上学观念漏洞百出。然而在舞台演出中加入旁白则不是一种革新,而是离经叛道,因为舞台演出的基本原则规定故事需要被表现,即在动作中体现;这样的背叛不是“艺术的新形式”,而仅仅是由于对一种困难的艺术形式的疏于掌握,在这一形式中钉进一个最终将导致艺术彻底毁灭的毒刺。
人们经常混淆科学发现和艺术的关系,于是就产生了这样的常见问题:摄影是艺术吗?答案是:不是。它需要技术,而不需要创造力。一切艺术都需要选择性重塑。相机无法做到绘画中最基础的功用:视觉概念化,即用抽象要素创造存在。各类相机的视角、光线、镜头都是复制所拍事物的,即已存在的实体的各种方面。很多摄影作品中有很可观的艺术元素,它们是摄影师受限的选择性创造的成果,甚至有些摄影作品十分美丽——但是同样的艺术元素(有目的的选择性)在很多实用产品中也不少见:精心制作的家具、服装设计、汽车、礼品包装,等等。许多广告(或者海报和邮票)都是由真正的艺术家一手打造,也比很多的绘画还具有美学价值,但是实用产品不是艺术。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电影导演就是艺术家呢?我的答案是:给予电影可以被有形化的抽象含义的是故事;没有了故事,导演就是一个自以为是的摄影师而已。)
在装饰艺术的领域也有类似的混淆。装饰艺术的任务是装饰实用产品,比如地毯、织物、照明器材,等等。它的工作很有意义,而且有许多天才的艺术家参与其中,但是从美学的角度来说,它不是艺术。装饰艺术的精神认识论基础不是概念性的,而是纯粹官能的:其价值标准是取悦人的视觉和(或)触觉。它使用的材料是非写实的颜色和形状的组合,除了视觉的协调之外再无任何深意;装饰艺术的意义和目的是基于存在、基于所装饰之物的。
作为现实的重塑,艺术品必须写实;其程式化的自由被限于人可理解的范围之内;如果它不代表任何一种可以知晓的存在,那么它就不再是艺术了。然而在装饰艺术中,任何一个写实的元素都对其整体有百害而无一利:它会成为一种纷扰,以致南辕北辙。而且尽管人形、山水和花鸟经常被用于装饰织物和壁纸,它们在艺术性上依然比非写实的设计差出许多。当可被辨识的物品被迫从属于色彩和形状的图案,且被视为这样的图案,它们就会与装饰艺术的整体格格不入。
(色彩的协调是一个合理的元素,但是它只是绘画艺术诸多重要元素的其中一种。但在绘画中,色彩和形状都不仅仅是图案而已。)
视觉协调是官能的体验,主要取决于生理。对音乐和对色彩的感知存在重大区别:对音乐的整合会产生一种新的官能概念认知体验,即对旋律的意识;对色彩的整合则不会产生这一效果,它除了表达对愉悦及其反面的意识之外就没有其他。从认知上来说,把色彩作为色彩来感觉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色彩具有一个无法超越的重要功能:对色彩的感觉是视觉的核心元素,它是感知实体的基本方式。如此的色彩(以及其生理机理)都不是实体,而是实体的特征,无法单一存在。
很多自负地试图用“色彩奏鸣曲”的方法,也就是在屏幕上投下飘忽的光斑,创造“新的艺术”的人都置这一事实于不顾。那些投影在屏幕上的光斑在观众的意识中什么也不会激发,只会带来意识空闲的百无聊赖。它也许可以在嘉年华或者夜店或者新年聚会的时候发挥装饰作用,但是这依然与艺术无关。
那些人的尝试可以被归纳为反艺术,因为:艺术的核心是整合,甚至是动用人最广泛的抽象概念和形而上学的超整合,如此艺术才能增强人的意识。“色彩奏鸣曲”的点子是一个反向的趋势:它试图瓦解人的意识,通过把感知破碎为官能使其意识萎缩至之前感知的层次。
下面我们来讨论现代艺术。
如果一伙暴徒——无论他们有着怎样的口号、出于怎样的动机、朝着怎样的目标——在大街上明火执仗,肆意地剜掉手无寸铁的平民的眼睛,那么人们一定会群起而攻之,毫不犹豫地向他们发出正义的抗议。但是当同样的一伙歹徒在文化中游荡,企图扼杀人的思维,人们却选择了沉默。人们需要哲学提供理论的支持,而现代哲学却恰恰就是暴行的始作俑者和左膀右臂。
人的思维比最好的计算机都要复杂,也比最好的计算机脆弱得多。如果你看到过一张砸烧计算机的新闻图片的话,你就看到了我们正在经历的心理过程在现实中的有形化,它在画廊的玻璃板中,在时髦的餐厅和财富数以亿计的大公司的墙上,在大众杂志花哨的纸页上,在电影和电视屏幕的技术光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