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重返巴黎(第7/10页)

他们在香榭丽舍附近的阿巴特里斯街找到了一个“有点儿小”的公寓,一切都很合心,就是保姆(照顾范厄丽特的)不大令人满意,是和公寓“搭配”来的,很快就会解雇她。她喜欢讲她亲眼所见的公社兴衰的细节,她描述了火烧市政厅和杜勒里宫,说希望能再次见到这样的情形。费兹威廉说:“这样,我们都不敢把孩子交给她,担心她把我们的血肉给买了,或怎么着了。”

至于巴黎,他很高兴又回来了,他真心地喜欢法国。

我相信,人们对巴黎不公正。过客们只看到了浮在表面上的享乐、恶习和放荡……在其坚实的底层是和世界上其他地方一样的诚实、正直、节俭和道德,是智慧和勤劳,是不屈不挠的对道德、幸福和家庭伦理等真理的探求……

最主要的是巴黎对约翰很重要,他“非常耐心和勤奋,有成功的希望”。

随着夏季的到来,卡罗勒斯·杜兰把他的课堂搬到了枫丹白露,约翰跟了过去。那年秋天,约翰被美术学院录取。J.奥登·威尔也被录取了,他说约翰是“我所见到的最有天才的家伙之一……这样的人让人振奋”。芝加哥来的卡罗尔·贝克维斯很努力,他也说了类似的话。在日记中他提到,约翰·萨金特的作品“让我自己对自己的作品摇头”。

威尔、贝克维斯、威尔·娄和其他的美国学生都还在努力学习法语。他们看到约翰·萨金特可以用流利的法语或意大利语或德语以及英语交谈,感到非常惊讶。

跟随卡罗勒斯·杜兰的学习还在继续,约翰集中注意力的能力也让大伙感叹不已。卡罗勒斯讲大家必须注意中间色调,一再强调他们应当毫不迟疑地学习委拉兹开塞。几年之后,在和亨利·詹姆斯的哥哥威廉谈话的过程中,约翰谈到了绘画:“如果你开始绘画时用中间色,从那里开始朝深色过渡,你最后就得用最鲜亮和最深的颜色,才能避免颜色搭配不当。这是卡罗勒斯教我的。”

约翰和家人住在一起,集中精力在功课上,对左岸学生的业余生活知之甚少。直到一天晚上,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

我们清理了工作室,把画架和画布清理到了一边,点起了彩纸灯笼,租了一架钢琴,进行了一次所谓的“疯狂发泄”。跳舞、喝酒、唱歌,一直到4点。总之,他们说这是拉丁区舞会典型的做法。

接着他补充说:“我非常喜欢这种狂欢,我的希望不高,也许这对我来说太新鲜了吧。”

在同学中,他和贝克维斯相处得最好。1875年,在父母的鼓励下,他离开了家,和贝克维斯搬进了左岸田园圣母街的一个五层画室。在业余时间,贝克维斯画了一系列的约翰·萨金特的素描,记录下了了不起的约翰(现在开始长胡子了),有约翰弹钢琴、约翰在画架旁、约翰在扶手椅上读莎士比亚。好像贝克维斯和其他人都对他着迷。威尔·娄解释说:“当然,我们是和一个天才在一起。”

“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困难。”另一个美国学生沃特·盖伊回忆说。不过,约翰比任何人都用功。这在有如此天才的人的身上似乎很令人惊讶,那些比别人学得快的人往往比别人努力少。另外,他生活的家庭中也没人工作,父母都不工作,而他能这样用功,的确稀奇。

同时,还很稀奇的是,对在巴黎的美国学生来说,他的家人就在身边,而且是那么有意思和好客。他的朋友们发现,和约翰去参加萨金特家的聚会是非常让人愉快的。贝克维斯、奥登·威尔、威尔·娄和其他人经常被邀请去参加萨金特家的星期天晚宴。这总是让他们很高兴。威尔描述说,那些参加晚宴的人是“我遇到过受教育最高、最和蔼的人”。他们中有几个年轻的女士——约翰的妹妹艾米莉和三个表姐妹——奥斯丁姐妹。按照威尔的说法,都“非常聪明漂亮”。

“萨金特家和奥斯丁家的社交……让我们度过了许多愉快的星期天傍晚……在女士中间的自如,我害怕失去,现在又恢复了。”贝克维斯在日记中愉快地写道。

从约翰大约在这个时期给妹妹艾米莉和表姐玛丽·奥斯丁画的两幅肖像上,就能看出为什么这些年轻的男士有如此反应了。

1876年春,在费城举办的纪念美国独立百年的“百年博览会”的召开,是巴黎人经常谈论的话题。玛丽·萨金特决定要带上两位老人,还有约翰和艾米莉,第一次去美国看看。他们要去四个月,这期间要去拜访他们在费城的亲戚并观看博览会。也许,约翰看到了卡罗勒斯·杜兰所画的像在法国艺术很显眼的位置;还有美国画家托马斯·伊金斯和温斯娄·赫马的作品,他们也都在巴黎学习过;他和千百万参加博览会的人们一样,会看到矗立在门外的巨大的手和火炬,这是巴托尔迪的自由女神雕像唯一从远道运来参展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