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过去永远存在,这几个人就是人类的一面镜子(第7/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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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爵士不仅在查理和詹姆士手下飞黄腾达,在威廉手下也很得意。他虽然是詹姆士二世的追随者,却没有跟他一起流亡。他是个识时务的人,虽然他仍旧爱戴他合法的国王,可是却为篡位者效劳。此外,尽管他不大守纪律,可是还不失为一个出色的军官。他从陆军转到海军,在白舰队里出人头地。他在那儿升到当时叫做“快速舰舰长”的职位。结果变成一位风流人物,把恶习发展到优雅的程度,跟大家一样,带点儿诗人气息,国家的好公仆,亲王的好仆人,对节日、狂欢、贵妇的召见、典礼、战争,总是很起劲,适当的谦卑,极度的傲慢,眼帘低垂或者咄咄逼人要看对象而定,为人正直,巴结奉承或者盛气凌人都做得恰到好处,初见面时很诚恳,避免吐露心迹,善于观察国王的喜怒哀乐,剑戟临前能够毫不畏惧,只要国王陛下示意,随时准备英勇沉着地牺牲性命;能够胡闹,而决不失礼,举止文雅,娴熟宫中礼节,以能在君王大典中下跪为荣,英勇,乐观,表面上是朝臣,骨子里是骑士。四十五岁的年纪,仍旧风度翩翩。

大卫会唱轻松优雅的法国歌曲,查理二世很高兴听。

他爱好演说和优美的辞藻。对大家叫做《波胥埃祭文》的那些出名的做作的演说,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从母亲那儿承继来的财产也足够他生活了,每年差不多有一万镑的收入,也就是二十五万法郎。而他却还要负债。在华丽、浪费和力求新奇方面,谁也比不上他。一有人模仿他,他就改换另外一种式样。他骑马时穿带马刺的轻便牛皮靴子,靴筒能翻下来。他戴的是谁都没有戴过的帽子。还有从来没有人见过的花边和他那独具一格的皱领。

第三章 约瑟安娜公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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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一七〇五年,约瑟安娜虽然已经二十三岁,大卫爵士四十四岁,却还没有结婚,天晓得这到底是什么缘故。他们是不是互相厌恶呢?绝对不是。不过,逃不了的东西,倒不必急于到手。约瑟安娜想保持自由,大卫想保持青春。束缚来得愈晚,对他来说,青春也就愈长。在这个放荡的时代,晚婚的男子越来越多了;他们的头发花白了,却还打扮得跟花花公子一样。起先还用假发来隐瞒年龄,到了后来,就拿粉来做辅助品了。勃隆莱的吉拉特家的吉拉特男爵查理·吉拉特爵士,五十五岁还在伦敦大出风头。年轻美丽的白金汉公爵夫人、古汶屈雷伯爵夫人,倒疯狂地爱上了六十七岁的漂亮的福肯保子爵汤麦斯·培拉赛。人们常常提起七十岁老人高乃依写给一个二十岁女人的著名的诗句:“侯爵夫人,如果我的容颜……”有时女人上了年纪还有魔力,尼侬和玛丽红[11]就是一个明证。这就是近代典型的例子。

约瑟安娜和大卫是用一种特殊方式谈情说爱的。他们相亲而不相爱。他们只要保持一定的往来就够了。干吗急急忙忙地结束这个局面呢?当时的小说诱使情人和未婚夫妇停留在那个最适当的阶段。除此以外,约瑟安娜虽然明知自己是个私生女儿,可是却觉得自己是个公主,所以不管什么事,都对他使用高压手段。她是喜欢大卫爵士的。他长得很漂亮,那还是另外一回事。她所重视的是他的温文潇洒。

温文潇洒是最重要的东西。文质彬彬的加利朋[12]远胜可怜的亚利尔[13]。大卫长得漂亮,这固然很好;漂亮的海礁往往会使人觉得乏味。他却不是这样。他跟人打赌,拳击,借债。约瑟安娜对他养马、养狗、赌博输的钱,特别是他的那许多情妇,引以自豪。在大卫爵士这方面,他却对约瑟安娜的妩媚,对这个白璧无瑕、高傲自负、不与人亲昵而敢作敢为的小姐神魂颠倒。他时常写些短诗赠给她,她有时也拿来过目。他在短诗里说,占有约瑟安娜简直像飞到天体上一样,尽管如此,他还是把他飞升的日期推到下一年。他只是在约瑟安娜的心室外面的接待室里耐心地等待着,这对他们两人都是适宜的。宫廷里每一个人都称赞这种晚婚的风雅。约瑟安娜公爵小姐说:“要我同大卫爵士结婚真可惜,我只愿意做他的情人!”

约瑟安娜就是“肉体”。没有比这个肉体更美的了。她长得很高,太高了一点。她的头发是可以叫做金红色的那种颜色。她丰满,鲜嫩,结实,玫瑰色的皮肤,才气横溢,胆量惊人。她那一对眼睛长得很聪明。她既没有情人,也谈不上贞节。她骄矜自持。男人!去他的!只有神仙才配得上她;要不然就配一个妖怪。如果说坚定不移便是德行的话,约瑟安娜尽管谈不上天真,却可以算是一个有德行的女子。她因为瞧不起人,所以没有干过什么风流事;但是如果有人疑心她,她也不会生气,只要这种奇遇能配得上她的身份就行了。她对名誉倒无所谓,对于光荣却非常重视。看起来好像很柔顺,但是要接近她可就难了,这就是她的杰作。约瑟安娜觉得自己威风凛凛,仪态万方。这是一种霸道式的美。专横多于妩媚。她踏着别人的心前进。她是地上的霸王。如果有人对她说她心里有一个人,就会跟让她看见她背上长了翅膀一样,使她吃惊。她能谈洛克[14]。她很有礼貌。有人猜测她懂得阿拉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