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 自传(1)(第12/26页)

挪用弗农的那笔钱是我人生中重大的错误之一。我的父亲认为我太过年轻,处理不好重要的事情,这件事情证明了他是对的。但读威廉爵士的信,他说我父亲过于谨慎了。人各不相同,不能一概而论。不是所有年长的人都谨慎,也不是所有年轻人都轻率行事。“既然你父亲不肯帮你开业,”他说,“那我来吧。给我开一张必须从英格兰购置的物品清单,我去采购。当你有能力时再还我就是了。我决心要这里有个优秀的印刷商,而且我确信你定会成功的。”他说这些的时候看起来是那么诚挚,我根本就没怀疑他说的话不能兑现。那时以前,我一直将我要在费城开店的主意作为一个秘密保守着,而且就是那时以后,我依然没有告诉别人。要是我的朋友中有人了解州长的为人,而且知道我寄希望于他,或许就会劝我不要依靠他,因为后来听说,他总是胡乱许诺,而且从不遵守诺言,这一点是人尽皆知的。但是,他这样主动帮我,我怎能想到他是空口许诺呢?我当时还以为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呢。

我给他开了一家小印刷行所需的设备清单,据我计算,大概要用一百英镑左右。他很高兴,还说如果我能亲自在英格兰购置铅字更好,以确保每类物品都是该类中最好的。“那样,”他说,“你在那里可以认识一些人,并建立一些售书和文具的往来商家。”我也同意那样或许较有益处。“那么,”他又说道,“准备好乘安尼斯号轮船去吧。”安尼斯号是那时伦敦和费城之间唯一的、一年一次的航班。但是离安尼斯号出发还有几个月,因此我继续在凯默那里工作,一直为柯林斯从我那里借的弗农的钱发愁,每天惧怕弗农前来要账,然而,过了好几年他都没来。

我想我忘了讲一件事:我第一次从波士顿出发来费城的旅途中,由于风浪太大,我们把船停在布洛克岛,船上的人都去捕鳕鱼,还捕了很多。直到那时为止,我一直秉承我不食荤腥的决定。在这件事儿上,我赞同我的老师特赖恩的观点:每捕一条鱼都是一种无缘无故的谋杀,它们之中任何一只都未曾也不会对我们造成任何伤害,我们无法原谅杀害它们的人。所有这些看起来都合情合理。但我之前一直是一个喜欢吃鱼的人,所以当鱼刚从煎锅里做出来,闻起来非常香时,我在原则和喜好之间摇摆不定,直到我回忆起,当鱼被剖开时,我看到小鱼被从鱼肚子里取出来。然后我就想:“既然你们相互吞食,我不明白我们为何不能吃你们呢?”因此我放开地吃了一顿鳕鱼,以后还继续同其他人一起吃鱼,只是偶尔又回到吃素食的习惯。做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很方便,因为它能让人为每一件自己想做的事找到理由。

凯默和我相处得非常融洽,想法也很一致,因为他不知道我要自己开店的事情。他依旧保留着他昔日的热情,喜好争论,因此我们时常争论。我过去常常用我的苏格拉底式的方法对付他,经常用一些显然与我们现有观点离得很远的问题逐渐把他引诱到正题上,把他带进困境和矛盾当中,后来他变得相当谨慎,甚至就算是最一般的问题,如果没问一句“你究竟想说什么呢”他几乎不回答我。然而,他对我的辩驳能力的评价如此之高,以至于他严肃地提议让我做他的同事,帮他创立一个新的教派。他来布道,而我要驳倒所有的对手。当他开始给我解释他的“教条”时,我发现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我所不赞成的,除非我也参加进来,自己搞一些“教条”。

凯默留着长胡子,因为摩西法律里某一条说:“不允许损毁你的胡子的边缘。”同样他还保持着把礼拜六作为安息日的习惯。这两点对他来说尤为重要。这两点我都不喜欢,除非他采用不食荤食的教义,我才会接受这两点。“但问题是,”他说,“我的体质会受不了。”我向他保证如果不食荤食,他的体质会更好。他本是一个饕餮之徒,因此我心下笃定:看他以后饿得半死的样子肯定很好玩。他答应,如果我和他一起食素,他就试一试。我这样做了,于是我们就吃了三个月的素。我们请临近的一位妇人把我们的食物做好,按时给我们送来。我给了她一张有四十道菜名的清单,让她在不同的时间做不同的菜。所有菜中都既没有鱼肉、猪肉,也没有禽肉,而且这个异想天开的念头很符合此时的我,因为很便宜,我们每人每周花不到十八便士。自那以后,好几次我曾十分严格地遵循四旬斋。从平时吃的食物换到斋食,再由吃斋换回来,一点也不麻烦,因此我认为有人建议慢慢地进行这些食谱上的改变是没必要的。我愉快地继续吃着素食,而可怜的凯默却很苦恼,他厌倦了这个计划,渴望吃美食,就订了一份烤猪肉。他邀请了我和另外两位女性朋友和他一同进餐。但是那份烤猪肉上桌太快,他又没抵制住诱惑,在我们到来之前就把所有的烤猪肉都吃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