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4/4页)

苏:长此下去,发了财的人,越是要发财,越是瞧得起钱财,便越瞧不起善德.好象在一个天平上,一边往上翘,一边往下沉,两边老是相反,不是吗?

阿:确是就此.

苏:一个国家里尊重了钱财,尊重了有钱财的人,善德与善人就不再受尊重了.

阿:显然是如此的.

苏:受到尊重的,人们便去实践它,不受尊重的,就不去实践它.老是如此的.

阿:对.

苏:于是,最终,好胜的爱荣誉的人变成了爱钱财的人了.他们歌颂富人,叫富人掌权,而鄙视穷人.

阿:确实是这么样的.

苏:这时他们就通过一项法律来确定寡头政制的标准,规定一个最低限度的财富数据;寡头制程度高的地方这个数目更大些.寡头制程度低的地方规定的数目就小些.法律宣布,凡财产总数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人,谁也不能当选.而这项法律的通过则是他们用武力来实现的,或用恐吓以建立起自己的政府后实现的.你说寡头制是如此就实现的吗?

阿:对.

苏:那么,寡头政制的创建可说便是这样.

阿:对.但是这种制度有什么特点?我们说它有什么毛病呢?

苏:首先,表明制度本质的那个标准是有问题的.人们假如根据财产标准来选择船长,那么一个穷人尽管有更好的航海技术,也是不能当选的.

阿:那么,他们便会把一次航行搞得很糟很坏.

苏:关于其余任何需要领导的工作,难道道理不也是一样的吗?

阿:我个人认为是这样.

苏:政治除外吗?还是说,也是这样的道理呢?

阿:政治上特别应该这样,因为政治上的领导是最大最难的领导.

苏:因此寡头政治的一个毛病便在这儿.

阿:显然对.

苏:那样看来,这是一个比较小的毛病吗?

阿:你说什么?

苏:这样的城邦定然不是一个而是两个,一个是穷人的国家,一个是富人的国家,住在一个城里,老是在互相阴谋对付对方.

阿:说实话,这个毛病可一点不小.

苏:在这种制度下很可能无法进行战争,这是它的另外一个毛病.它的少数统治者要打仗,非武装人民群众不可.但是,他们害怕人民甚于害怕敌人.假如不武装人民群众,而是亲自作战,他们会发现自己确实是孤家寡人,统辖的人真是少得可怜了.此外,他们又贪财而吝啬.

阿:这实在是个不好的毛病.

苏:还有一种现象,即同一人兼有多种不同的职业,既做农民,也做商人,又要当兵.对这种现象你觉得怎么样?以前我们曾责备过这种事,如今你看这样对吗?

阿:当然不对.

苏:让我们下面来考虑一下,这种制度是否最早允许这种毛病中之最大者存在的?

阿:最大的毛病你指的什么呢?

苏:一个人允许出卖自己的全部产业,也允许别人买他的全部产业.卖完了之后,还继续住在这个城里,不作为这个国家的任何组成部分,既非商人,又非工人,既非骑兵,又非步兵,只作为一个所谓的穷人或依顺者.

阿:对.这是有这种情况发生的最早一个国家体制.

苏:在寡头制度里,没有什么法令是可以阻止这类情况发生的.否则便不会有的人变成极富有些人变得极穷了.

阿:是的.

苏:还有一点请注意.即,当一个人在花去自己的钱财时,他在上述几个方面对社会有什么益处吗?或者,他是不是只看上去象属于统治阶级,事实上既不领导别人,又不在别人领导下为社会服务,而仅是一个纯粹的生活资料的消费者呢?

阿:他便只是一个消费者,不管看上去象什么样的人.

苏:我们是否可以称他作雄蜂?他在国家里成长,后来变为国家的祸害,象雄蜂在蜂房里成长,后来变为蜂房的祸害一样.

阿:苏格拉底,这是一个很恰当的比喻.

苏:阿得曼托斯,你同意不同意这个看法:天生一切能飞的雄蜂,都没有刺,但是人类中的雄蜂就有不同,有些没有刺,有些有十分可怕的刺;那些有刺的就成了一些专干坏事的人了,那些没有刺的后来成为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