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庞氏骗局第一位——伯纳德•麦道夫:规避风险(第7/9页)

夏娜·麦道夫没有因涉入庞氏骗局而受到指控。她从法学院毕业后,立即担任高级法务官一职。很少有刚毕业的学生能够有望在一家价值数十亿的投资公司,担任这么一个高级职位。只有极少数人,能在几十年后,晋升到这样的级别。当然,她的父亲,首席法务官彼得·麦道夫从中帮了一把。

夏娜作为法务官的职责是,证明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她在记录上签字保证,公司有23名客户,持有管理资产171亿美元。事实上,有1900名投资者,按当前价值,据说投资了680亿美元。

哪怕粗略地检查公司的分类账簿,也能揭露出,23名客户与1900名投资者之间,差了很远,这些本是夏娜该做的基本工作。她要么粗心大意,要么没有充分履行法务官的职责,要么知道这其中的差异。作为一名律师,她应该清楚,在伪造的报表上签字,属于犯罪行为。

麦道夫小心翼翼地规避检查。他拒绝回答任何问题,特别是其他仔细分析、或逆推骗局的支线基金经理所提出的问题。他难以捉摸的本质更添一分神秘,说揭秘策略会招来他人模仿,这个借口十分奏效。实际上,多提供一点细节,他人就可以逆推交易,当然,这些交易并不存在。回答金融分析师追根究底的问题,会很快曝光他的骗局。

尽管麦道夫人脉甚广,但他小心谨慎,与实际的筹资活动保持距离。他不好说话,拒绝与任何人讨论他的投资策略。这不仅让他保持两手干净,还有一种排他的气质。

不知道究竟因为前纳斯达克主席的权势,或是其他原因,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好像对他“视而不见”。

说是那么说,但麦道夫从来不是单枪匹马。有些人比别人知道的多一点,至少有六个人在诈骗案中串通一气。有的伪造交易记录,有的明知没有实际项目,还在筹集新投资,还有的没有过检查账目,就提供审计意见。这是一步运转良好的诈骗机器。这些人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收取利益回报。没有他们的帮助,麦道夫不可能成功实施如此大规模的骗局。

尽管麦道夫声称全权负责,他可不是什么烈士。承担罪责,概不透露其他细节,更难证实这起案件。在某种程度上,这起诈骗案进行数十年之久,他可能还想占了所有“功劳”。想到自己比那么多人聪明,让麦道夫有权利自夸。

既然麦道夫已经有惊人的财富,为什么他一开始还要实施庞氏骗局呢?表面上看,他不需要钱。他已经是亿万富豪了。已经那么富有,还要冒被捕坐牢的危险,看起来疯狂。自负与权势通常扮演核心的角色,这些似乎是促成骗局的因素。

然而,还有另外一个可能。如果麦道夫现有的财富,不是表面看上去的样子?如果数十亿资产中,大部分不是来自合法的股票经纪活动,而是来自更早的诈骗行为?其他人还没有起疑之前,他的骗局可能早就开始了吗?情况肯定是这样,因为1980年代开始,已经有一些可疑活动。

会计师们

要真正地理解为什么麦道夫的骗局会做得这么大,需要回溯到更早的时候。具体来说,应该审视一下会计师们,他们令麦道夫取得早期成功。这些人一度是成功的核心要素。

1959年11月,麦道夫与露丝·阿尔珀恩结婚,过了不久,1960年,麦道夫成立投资公司。他们俩双双就读于法洛克卫高级中学,当时已是情侣。根据50周年校庆,露丝提供的校友更新资料,她与麦道夫“一起在麦道夫1960年创立的投资公司工作”。她也是公司的一名董事。

还有另外一层姻亲关系,即麦道夫的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是由露丝的父亲成立的。索尔·阿尔珀恩是阿尔珀恩与海勒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1962年,海勒离职,弗兰克·阿韦利诺加入,公司的名字改成了阿尔珀恩与阿韦利诺。等到露丝的父亲终于退休,迈克尔·别内斯加入,公司的名字改成了阿韦利诺与别内斯。

1992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调查了阿韦利诺与别内斯会计师事务所。当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现,这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投资顾问,未经注册,却以这样的身份,募集投资资金。许诺10%的回报率,描述时措辞谨慎,暗示投资的是期票,而不是证券。他们盘算着,只要卖的不是证券,就可以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框架外操作。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可不这么认为,1990年代早期,调查该事务所的账目后,查明该事务所其实卖的是证券。下面摘录的是,1991年8月,阿韦利诺与别内斯会计师事务所写给一位潜在投资者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