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庞氏骗局第一位——伯纳德•麦道夫:规避风险(第8/9页)
阿韦利诺与别内斯通过一位特定的华尔街经纪投资,自25年前开展业务,我们一直与这家公司合作,这家公司以阿韦利诺与别内斯的名义购买、销售股票与债券,交易的证券来自顶尖企业,如IBM、美国电话电报公司。我们的公司取得成功,不止是由于我们买卖的都是顶尖公司的证券,还源自我们投资组合的保护机制。
这一段写的所有内容,暗示的都是投资证券,如股票、债券、证券。抛出几个有名的蓝筹股后,接着提到一些模糊的“机制”可以“保护”产品组合,没有详细说明,这些机制是什么,它们怎么可能产生成功的投资收入。
投资一位特定的华尔街经纪,没有披露姓名,却举足轻重,连名字都要加粗,这肯定能让你印象深刻,即使投资者不能知道这个人的名字。
唯一说清楚的是,“投资者”是阿韦利诺与别内斯。换言之,肯定不是收款人,即把钱交给阿韦利诺与别内斯的人。下一段的措辞则谨慎地避开了证券法规与注册要求。
我们不鼓励新账户加入,不向旧账户集资。但是,我们愿意接纳像您那样,由维吉妮亚·阿尔珀恩推荐过来的个人等其他性质的客户。简言之,这是一个相当私密的团体,没有印刷过,也找不到任何财务报表、招股说明或手册。
尽管他们不鼓励投钱,但还愿意施以援手,难道我们不幸运吗?不是每个人都能推荐加入这个社团,那么私密,拿了钱,却从不提供任何书面证明,说这些钱现在或未来实际下落在哪。他们连新账户都不欢迎。但问都问了,也愿意拿走钱,然后“接纳”您。
他们也没有募集投资。这是一条重要的免责声明,因为募集投资的话,会要求他们注册登记成为投资顾问。
请让我澄清一件重要的事。给阿韦利诺与别内斯的钱属于贷款,将以阿韦利诺与别内斯的名义进行投资,客户将每季度收取利息。
这份声明带点法律措辞,将出资归为贷款一类,而不是投资股票。你已经有个印象,第一段说,有机会从一项精彩而且神秘的产品组合中,赚得一笔收益,这份声明清楚地将这个组合称作贷款,而不是投资。这样一来,就不受证券法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管。如果买的不是投资,就不需要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等级成为投资顾问,或遵守那些琐碎的规定。当然,出售的到底是贷款还是投资,最终将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证券法规决定。
有多少会计师事务所,用高得离谱的利息率借钱,再进行大量的杠杆投资?没有多少。为什么会计师事务所不能直接找银行贷款?想必对于低风险投资,银行会提供有竞争力的利率?最后,也是同样重要的一点,这家成功的会计师事务所,可能有相当良好的金融关系。
事后看来,警示的信号再明显不过。当然,在那个时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也有同样的想法,确定阿韦利诺与别内斯推销投资项目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调查中,发现了阿韦利诺与别内斯公司与麦道夫的关系。阿韦利诺与别内斯公司承诺回报有13%-20%,将所有钱转给麦道夫。不管麦道夫实际取得的投资回报有多少,阿韦利诺称公司将按计划提供所说的回报。鉴于这家小小的会计师事务所代表3200名客户,向麦道夫投资了4.41亿美元,这样的说法让人有点吃惊。市场动荡,这中间大部分投资可能出错。但显然,事情一直进展顺利。股票市场波动,却没有汇报过任何形式的亏损。一次没有。
这些说辞也没有任何支持性文件。尤其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竟然没有保留账簿,记录自己进行过的交易,有些涉及几百万美元,这是极不可能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怀疑,这是一宗庞氏骗局。
阿韦利诺与别内斯公司的代表律师是伊拉·索尔金。非常巧合的是,后来,索尔金成了麦道夫的首席辩护律师。索尔金早年曾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一名律师人员,后来成了地区性行政人员。他还当过联邦检察官。索尔金凭借自己的知识与人脉,使最后的和解协议,对阿韦利诺与别内斯公司有利。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阿韦利诺与别内斯公司和解,让后者仅仅返还所有投资者的钱。阿韦利诺与别内斯二人,只是小惩大戒,承认自己是未注册的投资顾问后,关闭公司,支付公司费用,罚款35万美元。
当时,麦道夫称,阿韦利诺与别内斯公司是一家支线基金,自己完全不知道他们没有注册。事实证明,通过阿韦利诺与别内斯公司将钱转进来,给麦道夫提供了最好的掩护,因为这样,他就能躲过监管者窥探的眼睛。由于从顶层获利,阿韦利诺与别内斯公司在此过程中,也赚得盆满钵满。这一切揭露的时候,麦道夫是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