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宦官横卧权力之榻的时代(第12/16页)
为了给自己找一个台阶下,两天后,朱翊钧又给内阁重新下了一道谕旨:“朕前日头晕目眩,召卿面谕之事,且矿税等项,因两宫三殿未完,帑藏空虚,权宜采用。见今国用不敷,难以停止,还着照旧行,待三殿落成,该部题请停止,其余卿再酌量当行者拟旨来。”帝国正在用钱之际,又怎能取缔矿税,撤回矿监?除非皇帝将死,脑子不好使了,才会犯下前日的错误。
对于朝臣们来说,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朝令夕改。
这里提到的矿监,是万历时期权力结构中涌现出来的权力新贵。他们是皇帝派往地方督领开采金银等矿的宦官。与早期的宦官不同,此时的宦官分工呈多元化趋势。由于分工的细化,宦官的权力范围不断扩大,不再局限于皇宫内院。
可以说,他们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宦官,更像是中央驻地方的税务官员。他们的任务就是找人开矿或者是为别人开矿办理手续,从中抽取高额利润。宦官越过宫墙本就僭越大明祖制,如今他们又被明神宗指派到地方揽矿敛财,这更是一件疯狂之事。
张居正死后的第二年,万历皇帝接手帝国大权。没过多久,大明王朝的财政出现了严重亏空。导致明朝财政亏空的主要原因有三点:
一是庞大的皇室俸禄开支,拖垮了中央财政。明朝的皇室宗亲,吃的是国家的俸禄。明朝刚建国的时候,朱元璋的子孙还不是很多,但是经过两百多年的繁衍,皇族人数越积越大。人一多张嘴吃饭的就多,由此宗禄就成为大明国库的沉重负担。据《明史·食货志》记载,当时天下每年供给京师的粮食是400万石,而诸府的禄米是853万石,缺一半还多;以山西为例,山西留存的粮米是152万石,宗禄米是312万石;再以河南为例,河南存留的米是843万石,而宗禄米是1920万石。也就是说,两省存留的粮食,还不够皇室宗亲所需的一半,这还没有加上朝廷官员的俸禄和官兵的军饷。
二是运行庞大的权力结构,让帝国财政雪上加霜。明朝实行的是两京制,也就是在北京和南京,各有一套政府机构,各有一帮官员。这就导致机构臃肿,官员队伍庞大,各项俸粮达到了数千万石,而十三布政司和南北直隶额派的夏税秋粮只有2668万石,出多入少。这样的结果就造成了王府缺禄米,卫所缺月粮,各边塞地区缺军饷,各省缺廪俸。
三是万历时期的建设和开发,拖死了帝国财政。万历末年,皇家大兴土木,光是修建定陵,就耗费掉白银800万两,导致内府经费吃紧。没有办法,朝廷只好暂时挪用济边银来补充亏空。
明神宗之所以派出身边的宦官去采矿收税,除了内府严重缺钱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当时,受经济大环境影响,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呈现出非常迅猛的势头,这让整个帝国的官僚地主阶层都患上了财富狂热症。他们纷纷将自己手中的权力打造成为抽水机,源源不断地为自己抽取财富。面对这样的局面,万历皇帝那敏感的神经也被触动了,更何况他的帝国也确实需要真金白银来填补巨大的亏空。因此,明神宗下令全国只要有矿的地方都可以开采,以便从中收税。
矿监制度遭到了大臣们的一致反对。为什么大臣们的反应会如此强烈?因为明神宗的这一做法,触碰到了他们的利益。这种皇帝直接派人到民间收税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帝国自上而下的权力秩序。万历越过官府衙门和地方精英集团的做法,既违背了朱元璋的“祖制”,又破坏了权力系统的层层分肥法则,强行截断了利益管道的中间环节。因此,不可避免地招来了朝臣和地方官员的强烈反对,同时在民间也难以获得认同和有效合作,从而加剧了权力系统内部各势力集团之间的矛盾。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一个叫陈增的矿监被派到山东去开矿。但他在山东开了两年后发现,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什么值钱的矿。于是,在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他创造性地把矿税改成了店税。陈增向明神宗汇报,山东做生意的多,商铺多,可以逐店取税,肯定会大有收获。
万历皇帝觉得这的确是一条生财之道,就因势利导,准许矿监可以同时开征商税。收税对象并不限于商铺,只要能够列出名目的税都可以一并征收。下面征税的宦官编制不够的,明神宗又加派税使。
只要能列出名目,都可以开征。万历皇帝的这个口子开得太大了,有些像在开玩笑。
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坤宁宫发生了一场特大火灾。由于没能及时扑灭,连乾清宫也一并被烧为灰烬。
修复两宫是一项耗资巨大的工程,这样一来国库再次吃紧。于是万历皇帝将抽水管道伸向地方。有管道,还得有水源。明神宗命地方官府四处开采金银矿和原砂矿,只要发现矿源,就立刻派宦官下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