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阙斋读书录卷四(第11/14页)

《梁纪三》:“魏王闻邢峦屡捷,命中山王英趣义阳。英以众少,累表请兵,弗许。英至悬瓠,辄与峦共攻之。”

魏命英趣义阳,英自至悬瓠助攻,故曰辄。辄,专也。

《梁纪八》:“今四方多虞,府藏罄竭,冀定扰攘,常调之绢不复可收,唯仰府库有出无入。略论盐税,一年之中,准绢而言不下三十万匹。乃是移冀定二州置于畿甸,今若废之,事同再失。

“既失冀定常调之绢,又失盐税,故同再失。

“念生枭戮,宝寅就擒,费穆破蛮。”

三句略有事实。“丑奴请降,绛蜀渐平”二句,则为夸言以拒尔朱荣耳。

《梁纪九》:“颢先以庆之为徐州刺史,因固求之镇,颢心惮之,不遣。曰:‘主上以洛阳之地全相任委,忽闻舍此朝寄。”

主上,梁主也。朝寄,梁朝所委寄也。胡注失之。

《梁纪十四》:“侯景等夜解围去,辛卯,泰帅轻骑追景至河上。景为陈,北据河桥,南属邙山,与泰合战。泰马中流矢,惊逸,遂失所之。泰坠地,东魏兵追及之,左右皆散。都督李穆下马,以策泰背,骂曰:‘笼东军士,尔曹主何在?而独留此!’追者不疑其贵人,舍之而过。穆以马授泰,与之俱逸。魏兵复振,击东魏兵,大破之”云云。

此处当书西魏之败,下文如独孤信、李远、赵贵等之弃卒先归,字文泰之烧营而归,王思政之重创闷绝,蔡祜之发矢枕股,关中之闻败作乱,王罴之固守河东,高欢之攻破金墉,皆因西魏大败后事也。至于高敖曹之死,宋显之见杀,万俟洛之勒兵,则西魏兵复振、东魏小挫时事也。《通鉴》不先书西魏之败,故前后节次不清。

《陈纪四》:“淳于量军夏口,直军鲁山,使元定以步骑数千围郢州,皎军于白螺。”

今岳州下四十里有白螺矶,又下五十里有螺山。

“卫公直亦奔江陵,元定孤军,进退无路,斫竹开径,且战且引,欲趣巴陵。”

卫公直在鲁山,亦在西岸,惟元定一军在东岸,故无路可归也。

《陈纪六》:“齐主方与冯淑妃猎于天池,晋州告急者自旦至午,驿马三至。右丞相高阿那肱曰:‘大家正为乐,边鄙小小交兵,乃是常事,何急奏闻!’”

上文云齐主自晋阳趣晋州,是闻急奏时正在途次也,或别有一天池欤?

《陈纪八》:“时诸将竞劝梁主举兵,与尉迟回连谋,以为进可以尽节周氏,退可以席卷山南。”胡注:“汉沔之地,在中南太华诸山之南。中南,当作终南。”

国藩按:自古言山南,皆专指终南山而言,不及太华也。

《陈纪九》:“帝深嗟异,皆纳用之。遣太仆元晖出伊吾道,诣达头,赐以狼头纛。达头使来,引居沙钵略使上,以晟为车骑将军,出黄龙道,赍币赐奚霫契丹。”

元晖之出,所谓通使玷厥,使摄图备西也。长孙晟之出,所谓遣连奚霫,使摄图备东也。

《陈纪十》:“命晋王广、秦王俊、清河公杨素皆为行军元帅,广出六合,俊出襄阳,素出永安。”

六合,横度也。襄阳,汉水之上游也。永安,江水之上游也。广所出之途,与晋伐吴王浑之任略同。俊所出之途,与贾充略同。素所出之途,与王浚略同。

《隋纪五》:“唯卫文升一军独全。初九,军度辽,凡三十万五千,及还至辽东城,唯二千七百人,资储器械巨万计,失亡荡尽。”

上文云至萨水军半济,今又云卫文升一军独全,观此则三十万人中得脱免者,决不止二千七百人也。虽沿途多有逃亡,而史文亦不可尽信。

《隋纪八》:“左光禄大夫李孝恭招慰山南,府户曹张道源招慰山东。”

此山东,谓终南山之东,商雒等处耳。

《唐纪五》:“先是,汪华据黟歙,称王十余年。雄诞还军击之,至会,日暮引还,伏兵已据其洞口,华不得入,窘迫请降”云云。

前云甲子遣使来降,拜歙州总管,此云窘迫请降,事在十一月,当有一误,宜删一处。

《唐纪十三》:“陛下君临天下十有七载,以仁恩结庶类,以信义抚戎夷,莫不欣然,负之无力。”

国藩按:负,荷也。无力,谓恩重难荷也。庾信谢表所谓:“鳌戴三山,深知其重。”亦有难于负荷之义。

《唐纪十五》:“既而反谮遗直,遗直自言。”

自言,讼诉也。见《汉书》朱博、东方朔、外戚等传。

《唐纪十七》:“当时将帅号令,许以勋赏,无所不至,及达西岸,惟闻枷锁推禁,夺赐破勋。”

破勋者,有勋可纪,因坐他事而削除之。犹破国、破产之破。

《唐纪三十三》:“屯武牢以拒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