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抗日战争的经验(第8/13页)
1939年,日本人第一次停止了在山东省内的攻势作战,开始“清扫后方”。“清扫”的目的是巩固已占领地区、夺取战略要点和交通线、占领二级城市和大的村庄、基本清除游击队的抵抗。这一阶段,亲国民党的游击队在与共产党争夺抗日运动的主导权,甚至有时会配合日本人的“扫荡”行动,打击共产党军队。尽管遭受了最初的损失,在1939—1940年的“扫荡”之后,共产党部队仍然能够扩大根据地。但从1941年冬天起,日本人加大了“扫荡”的力度,并采取野蛮的“三光”政策。到1943年底,日伪军已经从亲共产党的部队手中夺取了鲁中区根据地的400个重要据点。
根据一份战时工作小结,在1943年,共产党鲁中区根据地这一处地方就遭受了9次大规模“扫荡”以及数次小规模的攻击。在1943年,根据地有137天,或者说全年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进行军事斗争,这极大影响了其他方面的工作。在这段时期,一些政治组织设法“保持其存在”,生存了下来,但更多的组织被摧毁了。然而,1943年是日本人军事活动的顶点,共产党军队很快就弥补了他们的损失。从1943年7月起,山东中部地区的共产党军队开始反击。到1945年年中,共产党军队收复了所有丢失地区,鲁中区行署控制的范围已经超过了它1942年成立时控制的地区。[62]
减租 在这种恶劣的情况下,在抗日战争的大部分时期,减租减息在山东根据地仅仅是一个宣传口号。一些地区在1940—1941年间曾试图推行这一政策,但收效甚微。在1942年春天,召开了一次全省战时工作会议,讨论减租政策在各地的实施。随后出现了和其他地方几乎完全一样的情况。这一年,条件允许的根据地纷纷开始实行减租政策。山东土地运动的第二个重要特点是雇农工资的增加。在1944—1945年之前,除少数根据地之外的大部分地区都没有实行减息政策。
一般来说,村一级的干部完全要靠自己摸索工作方法。派驻的工作队会对减租政策的执行进行必要的指导,但他们的工作只是临时的。一旦工作队转移到其他村子,并没有受到严重损害的地主和其他有钱人会马上抵制减租。农民之前获得的利益会立刻“烟消云散”。尽管如此,一些共产党官员仍然声称,他们对减租运动取得的表面成果感到满意。
和其他地区党组织一样,山东分局对党中央1943年10月1日的指示做出了回应。山东分局发布了一条指令,要求各地进行深入调查,彻底实施减租政策。分局还召开了一次群众会议,分析了地方干部为什么没有正确掌握山东群众运动的工作原则。1944年6月至7月,许多地方要求召开当地干部工作会议。这是山东分局第一次尝试在基层干部中纠正右倾做法。
尽管如此,只有几个县(其中包括莒南县和沂南县)实际执行了10月的减租指令。在共产党控制的大部分地区,减租工作要么根本没有展开,要么是敷衍了事。部分原因是当地干部还担负其他许多任务:3月和4月的征兵工作、“拥政爱民运动”、生产运动、整风运动、加强地方防御、保护夏粮,以及提前准备日本人的下一次“扫荡”。1944年年中,山东分局下达指示,减租减息和土地调查将是7月至10月的工作重点。只是在此之后,减租运动才发展为一场“较为广泛的群众运动”。根据1945年9月的一份报告,山东解放区共有23417个村庄,其中17%进行了有关减租情况的深入调查,36%的村庄尚未实行减租减息,在剩下的47%的村庄,减租政策“尚未彻底”实行。[63]
存在的问题 干部承担繁重的任务并不是山东减租运动开展缓慢的唯一原因。无论调查多么不完善,它仍然揭示出山东干部中间存在三个基本问题。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问题,被称为“特殊论”。山东干部并不把减租减息视作一项重要的革命任务,因为这项政策既不能发动大多数农民,也没有削弱农村的“封建势力”。原因是山东的土地所有权并不集中,利息也不高。山东农村经济的性质比较特殊,它的主要成分是小地主和小商人。一些村庄根本不存在土地租赁关系。几乎没有或很少有地主和佃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对立。相反,一些干部发现“群众最迫切的要求”是减轻赋税。另一些干部认为打击腐败和当地恶霸是当地最重要的问题。这些干部对农民状况的判断和城市自由知识分子基本一致。党的领导注意到了这种相似性,他们对地方干部的“小资产阶级”倾向进行了严厉批评。
第二个问题主要发生在有地主的地区。这里的一些干部,即使他们意识到减租政策的重要性,仍然担心这一政策的实施会使地主不再支持抗日事业。另一些干部干脆认为减租政策是错误的,他们的理由是,减租不符合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原则,因为它“鼓动了阶级斗争”。不仅如此,减租不过是“收买穷人的一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