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症状(第16/27页)

“他娘的,这帮娘们睡得跟死了一样!”

虎大气得连跺脚带骂。

“死猪!全都是些死母猪!”

最后,虎大觉得自己身上的力气快耗尽了。如果再这样没完没了地做无用工,也许自己又要犯困昏睡过去了。他已经开始无力地张开嘴打起哈欠来。毫无效果地折腾了半天,他似乎终于明白了:此时她们的身体仿佛在另一个世界里,那里只有无止境的黑夜和睡眠,即使他眼前正是大白天。

有生以来,虎大还是第一次感到了什么叫做无奈。

很长一段时间,那种可怕的症状像梦魇一样,依旧在我们羊角村里持续蔓延,一如那日里秀明婆婆的尸身被火焚化时,所散发出的腥臭焦煳的气味,在大伙的呼吸中,一刻也不曾停止过传播。

而最初的时候,这种奇怪的症状只是简单地表现为没完没了的嗜睡,人的脑瓜子里像是钻进了一百条晕乎乎软绵绵的瞌睡虫,它们死皮赖脸呆在里面,弄得大伙永远也睡不够似的。但是,没过多久,情况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所有患者的病情,又都发展成夜晚不眠而白天长睡不醒了。

这样又过了一个来月,大伙儿已经逐渐习惯了,这种黑夜和白天颠倒错乱的时间状态。人们通常在白天昏昏入眠,而在夜色降临以后的某个时刻,又慢慢地苏醒过来。醒来的人丝毫没有任何的不适,好像老天爷重新安排他们的休憩时间。最关键的问题是,我们村绝大多人都近乎固执地坚信:他们的作息时间没有发生丝毫的改变,他们还像往常一样睡醒之后,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长期的逆来顺受,使得大伙对任何事情都表现出漠不关心不愿意动脑筋思考的习惯。他们生来就是种庄稼的人,庄稼活并不一定非要在白天干的,晚上摸着黑同样也可以做好。还有,他们太熟悉那些农活了,熟悉得就像夜里跟自己的女人睡觉、做那快活事儿一样,闭上眼睛随便来,从来也不会找错了对象或进错了地方。

现在,大伙基本喜欢上了在天黑以后下地干活。这样一来,人们再也不必担心太阳会把脸膛晒得黝黑黝黑的,女人出门前也不用在头脸上系裹棉围巾。而且,夜晚里总是凉风习习,月亮和星星常常相伴,它们给劳动增添了情趣,使得那些原本枯燥辛苦的农活,变得舒服而又惬意了。

稍后些时候,我们羊角村那些聪明人就发现,在夜里干活还有许许多多好处,这在以前大伙都没有注意到。比如,彼此间的废话寒暄少了,劳动的效率却大大提高了:以前三天五日才能干完的活儿,现在顶多用上两个晚上,而且,每次只需在地里做够两个钟头,不像以前要在地里晒上几天的毒日头。还有,在夜间干活,偷懒的人一下子就减少了,不用谁怎么督促和监管着,大伙都心甘情愿地埋头把自己手里的活儿做好。因为不怎么搭讪谝闲话,一门心思都用在劳动上,所以很容易出活。人和人之间关系也变得融洽了,磕磕碰碰明显少了,也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无聊的口角和是非,这简直是两全齐美的好事,大快人心。

时间一长,虎大对上面交代的事情也变得漠不关心起来。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作息时间本质上的差异,虎大去上面开会总是把时间弄错,明明是通知他一早去上面开会的,可他却在黄昏以后才迟迟赶到会场。到那里一看,连只鬼影儿也没有。

虎大就很恼火,以为上面故意把他当猴儿耍呢,便气横横地跑回来。再接到上面的通知,虎大却又犯了类似的错误。头晚虎大明明是把闹钟定好的,等闹钟响起来的时候他却睡得稀里糊涂的,铃声根本不能把他叫醒。虎大又叮嘱老婆务必在天亮时起来叫醒他,可往往是,老婆答应得好好的,翌日他都起来老半天了,女人还是跟娃娃们赖在炕上,昏睡不醒。这种时候,他恨不得把女人嚼碎吃了。

一开始,上面对虎大的所作所为也很有意见,认为虎大肯定是有点居功自傲,才故意迟到违反纪律,说白了,就是对上面分配的工作心存不满,有抵触情绪。虎大露出一脸的苦相,嘴里连声喊冤。上面只好差派一个姓苟的文书下来摸摸情况。结果是,那个苟文书仅仅在我们村里呆了一个上午,连一个清醒的人也没遇到,偶尔碰见的都是摇摇晃晃赶去上茅圈的人,却根本不和他搭讪。虎大因为事先知道苟文书要下来,怕耽误了事情,头天晚上就叫人用麻绳把他牢牢地捆在办公室的椅子上。这样,苟文书来的时候,虎大人虽然睡着了,可毕竟没有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苟文书趴在虎大耳边喊了半天,最后不得不将半茶杯凉水泼在虎大的脸上,虎大这才勉勉强强被激醒过来,一脸的茫然和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