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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新泽西小姐的遗传想到白痴。这就是我们送进蒙特索里学校的新泽西小姐。她是如此聪明,这个在莫里斯顿高中总拿优秀和良好的新泽西小姐——这个新泽西小姐直接上升到令人羞辱的表演水平,上升到精神错乱的水平。

在任何地方,在她躲藏的每座城市里,她都认为看到了联邦调查局——但在迈阿密,在她坐在椅子上结结巴巴地教孩子们英语时才真正发现了。可是她又怎能不教他们?她怎能抛弃这些生来一无所有、注定一钱不值、连自己也认为是人类垃圾的人们?第二天,她来到公园时,发现那年轻黑人流浪汉用报纸盖住脸,装着在椅子上睡觉,她便转身回到街上,奔跑起来。直到看见一位牵着狗当街乞讨的大个子黑人妇女时,她才停下来。这女人摇晃着杯子,嘴里轻声地喊,“眼瞎啦,眼瞎啦,眼瞎啦。”在她脚边的人行道上有一件破旧的毛衣,梅丽意识到自己可以躲在里面。梅丽不能直接从她那里抢过来,于是问是否可以帮她行乞,那女人说当然行。梅丽又问是否可以戴上她的墨镜和穿她的衣服,那女人回答,“任何东西都行,亲爱的。”梅丽便站在迈阿密的阳光底下,穿上笨重的旧衣服,戴着墨镜,帮她摇晃杯子,那女人则唱道,“眼瞎啦,眼瞎啦,眼瞎啦。”那天晚上她孤独地躲在一座桥下。第二天她又回去和黑人妇女乞讨,还是用那件衣服和墨镜伪装起来。最后她搬去和她以及她的狗同住,照顾她。

她就是在那时开始研究宗教的。班尼丝,就是那位黑人妇女,每天早上便对着她唱了起来,她们,她、梅丽和那狗刚醒来,还在床上。班尼丝患上癌症死的时候是最糟的:在诊所,在病房,在葬礼上,她是唯一的悼念者。失去这世界上最爱的人……让人最难受。

在班尼丝临死的那几个月里,她在图书馆找到那些书籍。她将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传统永远抛在脑后,发现阿西穆沙的最高道德教义:对生命的完全敬畏和不伤害任何活物的责任感。

她父亲再也不去猜想到底是什么时候失去对她的控制的,再也不考虑他所做的这一切是否徒劳,以及她被某种疯狂的东西所操纵的事情。他所想的是,这个玛丽·斯托尔兹不是他的女儿。原因很简单,他的女儿不可能遭受这么多的苦难。她是出生在旧里姆洛克的孩子,来自天堂的特权姑娘。她不可能在土豆地里干活,在大桥下睡觉,在追捕的恐惧中流浪五年之久。她决不会和瞎女人与她的狗睡在一起。印第安纳波利斯、芝加哥、波特兰、爱达荷、肯塔基、马里兰、佛罗里达——梅丽决不会孤独地生活在这些地方,做一个与世隔绝的流浪者,洗刷盘子,躲避警察的追踪,在公园的椅子上与一贫如洗的人们为伍。她也不会最后又回到纽瓦克。不会的,在相距不过十分钟的路程,住了六个月,穿过隧道就到了岩石山,戴着面纱形单影只地走着。每天早晚路过那些垃圾,穿过那些污物——不!整个故事都是谎言,目的在于摧毁他们心中的恶人,也就是他自己。这故事是一幅讽刺画,一幅令人感动的漫画。她充当演员,这姑娘有专业水平,被人雇来折磨他,只因他拥有一切她们没有的东西。他们要将他折磨至死,就用这种在本国流亡的贱民的故事。就在这里,她的家庭以各种方法成功地扎下根来。他不愿相信她说的任何事情。他想,强奸?炸弹?每个疯子都会相信的傻瓜?那比苦难更糟,那是地狱,梅丽熬不过任何一项。她不可能杀了四人还能生存,决不会充当冷血杀手还能活下来。

他意识到她并没有活下来。不管真相如何,不管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那种要将父母可鄙的生活抛在脑后、完全摧毁的决心,使她陷入摧毁自我的灾难之中。

当然,所有这些也可能降临到她身上。这类事情每天都在这世上发生。他不知道人们怎么应付。

“你不是我的女儿,你不是梅丽。”

“如果你愿意相信我不是,那也只好如此。也许那样最好。”

“你为什么不向我问问你母亲,梅丽蒂丝?应该我问你吗?你母亲在哪里出生的?她结婚前叫什么名字?她父亲的名字叫什么?”

“我不想谈论母亲。”

“因为你对她毫不了解。或者谈谈我,或者谈谈你装扮的这个人。给我讲讲在海边的房子,告诉我你读一年级时的老师姓名。你二年级的老师是谁?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装着是我女儿!”

“如果我回答这些问题,你只会更加痛苦。我不知道你想承受多大的痛苦。”

“啊,别管我的痛苦,年轻的女士——回答问题吧。你为什么要装扮我女儿?你是谁?‘丽塔·科恩’是谁?你们俩的目的是什么?我女儿在哪里?我会将此事交给警察去管,除非你现在告诉我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我女儿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