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热病之树(第14/17页)
然而,在定居任何地方之前,他得先娶个老婆,而且——因为他不是傻子——他需要一个荷兰老婆。他要一个聪明体面、不轻佻的女人,荷兰是能找到她的最理想地点。亨利这些年来时而召妓享乐,甚至在他的彭阿伦岸庄园养了个爪哇女孩,但眼下是该娶老婆的时候了。他想起多年前,一个明智的葡萄牙船员告诉过他:“想过美满幸福的日子很简单,亨利,挑个女人,而且要挑得好,从此对她俯首称臣。”于是他乘船回荷兰挑老婆。他挑得又快又准,从古老的范·迪文德家族当中挑了个老婆,该家族连续几代都是阿姆斯特丹霍特斯植物园的管理人。霍特斯是欧洲一流的植物研究园——是历史上植物、学识与商业之间最古老的联系之一——能成为其管理人,范·迪文德家族始终备感荣幸。他们不是贵族世家,肯定也不是富人,但是亨利并不需要一个富有的女人。范·迪文德是个有家学渊源的欧洲世家——这才是他所仰慕的。
不幸的是,这种仰慕并不是相互的。目前的家族族长兼霍特斯总主管(还是个栽种观叶芦荟的高手)雅各布·范·迪文德听说过亨利,并且对他听到的亨利的所作所为很不喜欢。他知道这个年轻人的偷窃史,还知道他为了钱背弃自己的国家。这可不是雅各布赞同的行为。雅各布是荷兰人,没错,也喜欢自己的财富,但他不是银行家,不是投机者。他不以一个人累积的金子来衡量他的价值。
然而,雅各布有个女儿,可谓是非常好的人选——至少亨利这么认为。她的名字叫比阿特丽克斯,她既不难看也不漂亮,这似乎恰好适合娶作老婆。她身体结实,没有胸部,像个完美的小酒桶,亨利遇见她时,她正朝老处女的年纪滚去。对大多数求婚者的品位而言,比阿特丽克斯受过太多教育,令人畏惧。她通晓五种现存语言和两种绝迹的语言,在植物方面的专业知识可与任何男人相较。显然,这不是一个轻佻的女人,她绝不是起居室的摆饰。她身上穿的全部色系,让人联想到普通的麻雀。她对激情、浮夸和美貌大感怀疑,只对稳重可靠的事情抱有信心,她信任累积的智慧甚于冲动的本能。亨利视她为可靠的压舱物,而这正是他希望得到的。
至于比阿特丽克斯看上亨利哪一点?在这里,我们碰到了一个难解之谜。亨利长得不帅,他肯定也不文雅。坦白说,他那张红润的脸、那双大手和粗鲁的举止,使他看上去像个乡村铁匠。在许多人眼里,他看上去既不稳重也不可靠。亨利是个鲁莽、粗俗、好斗的男人,在全世界各地都有仇敌。过去几年,他变得有些酗酒。哪个正派的年轻女子愿意选择这样的人当丈夫?
“此人没有原则。”雅各布反对他的女儿。
“喔,爸爸,你这么说肯定不对,”比阿特丽克斯冷冷地纠正他,“惠特克先生有许多原则,只不过不算最好的原则。”
确实,亨利很有钱,因此一些旁观者猜测,比阿特丽克斯或许比自己表现出来的更欣赏他的财富。同时,亨利打算带他的新婚妻子去美国,因此或许——当地的三姑六婆议论纷纷——她有什么不光彩的私人原因,必须永远离开荷兰。
其实事实再简单不过:比阿特丽克斯嫁给亨利,是因为她看上他这个人。她喜欢他的精力、他的智谋、他的优势、他的前景。他是一个粗人,没错,可她自己也不是什么娇娇女。她尊重他的坦率,就像他也尊重她的直来直往。她明白他要她做什么,也确信自己能与他共事——甚至还可能稍微驾驭他。于是,亨利和比阿特丽克斯快速而坦率地结为同盟。对于他们的结合,只能用一个准确的单词形容,一个荷兰的商业用词:partenrederij——以诚信交易和正大光明为基础的合作关系,今天的承诺带来明天的利润,双方的合作会为美好的未来做出同等贡献。
她的父母和她断绝关系。更准确的说法是,比阿特丽克斯和他们断绝关系。他们是一个严厉的家庭。他们对她的婚姻持反对意见,而范·迪文德家族之间的反对意见,往往是不可更改的定论。在选择亨利、选择动身去美国后,比阿特丽克斯再没有与阿姆斯特丹联系。她最后一眼看到的家人是她十岁的弟弟迪斯,他扯着她的裙角,为她的离去而号啕大哭,喊道:“他们夺走了她!他们夺走了她!”她把她弟弟的手指头从她的裙角掰开,对他说,再也不要在大庭广众下掉眼泪、丢人现眼,然后转身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