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热病之树(第12/17页)

可亨利不是让人软化的人。相反地,他直截了当地指责班克斯:“你错了,阁下,你应该销售金鸡纳,不该只是研究!”这句相当欠考虑的话,不仅指责班克斯愚蠢,同时也让苏豪广场三十二号染上令人不快的商业污名——仿佛班克斯爵士,全英国最富有的绅士,几时需要过亲自诉诸商业手段。

说句公道话,亨利的神智不算完全清醒。他在偏远的森林中孤独生活了多年,一个年轻人住在森林里,可能变成一个无拘无束的思想家。亨利在脑子里已经和班克斯多次讨论这个话题,因此现在他对真正的对话感到很不耐烦。在亨利的想象中,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也已经成功了。在亨利的内心,只有一个可能的结果:班克斯将采纳这个好主意,把亨利引荐给东印度公司合适的管理人员,批准所有的权限,保障一切资金,并展开——理想的情况是明天下午之前——这项宏伟的计划。在亨利的梦想中,金鸡纳种植场已经在喜马拉雅山日益增长,他已经成为班克斯曾答应让他成为的光彩熠熠的有钱人,他也已经像绅士一样,投入伦敦社交界的怀抱。最重要的是,亨利已经让自己相信,他和班克斯已经把彼此当作亲密的挚友。

亨利和班克斯爵士原本很可能成为亲密的挚友,除了有个小小的问题:班克斯爵士只把亨利看作是一个缺乏教养、有偷窃恶习的小劳动者,其生活的唯一目的就是听命于上等人,被榨干可用之处。

“而且,”亨利说道,而班克斯还没来得及从自己的感官、荣誉和起居室受到袭击的状态中恢复过来,“我相信我们该谈谈让我成为皇家学会的提名人选。”

“请问,”班克斯说道,“究竟是谁会提名你为皇家学会会员?”“我相信你会这么做,”亨利说道,“作为我的努力和我的智慧应得的奖赏。”

班克斯好一阵子说不出话来。他的眉毛自动移到他的额顶。他深吸了口气。而后——说起大英帝国的未来,这真是不幸——他狂笑起来。他笑到必须用比利时蕾丝手绢擦他的眼睛,而这条手绢很可能比亨利从小长大的屋子还值钱。经过这样累人的一天,能大笑一番是件好事,他竭尽所能地狂笑,笑得如此厉害,让站在门外的男仆都探进头来,对这阵突发的狂笑感到好奇。他笑得说不出话来。这或许再好不过,因为即使不笑,班克斯也找不出话来表达这种想法的荒唐——按理来说,亨利九年前早该上绞刑架,此人生就一张扒手的面孔,此人写的那些不像话的信,一直是班克斯这些年的消遣来源,他的父亲,(可怜的人!)和猪住在一起,而这个年轻的无赖,竟然期待应邀加入全英国最驰名、最高尚的科学协会?这真是荒诞至极!

当然,班克斯爵士是深受爱戴的皇家学会会长——亨利很清楚——班克斯若是向皇家学会提名一只瘸腿的獾,学会或许还会欢迎这只动物,并打造一枚勋章。可是欢迎亨利?允许这个无耻的歹徒、没有风度的骗子、不知轻重的乡巴佬,把皇家协会的简称加在他难以辨识的签名上?

不。班克斯狂笑起来的时候,亨利的胃塌陷下去,折叠成一个小而硬的方块。

他的喉咙紧缩,仿佛他终于被套上绞索。他闭上眼睛,看到杀人的可能。他做得出杀人的事。他想象着杀人,并认真考虑杀人的后果。在班克斯笑个不停的时候,他有很长一段时间思考杀人。

不,亨利决定不杀人。他睁开眼睛时,班克斯依旧大笑不止,而亨利却已经脱胎换骨。那天早上不管他身上还剩下多少青春,此时都已经被完全剔除。从此之后,他的人生不再是关乎他能够成为什么人,而是关乎他能够得到什么。他永远成为不了绅士。好吧,去他的绅士,去他们的。亨利将来会比任何一个绅士都有钱,总有一天,他们这些绅士都会归他所有,从楼下到楼上。亨利待班克斯止住笑声后,一言不发地走出房间。

他立即来到大街上,给自己找了个妓女。他举着她抵在巷子的墙上,在冲撞中摆脱了自己的童贞,在过程中弄伤了妓女和他自己,直到她骂他是畜生。

他找了一家酒馆,喝下两瓶朗姆酒,揍了一个陌生人的肚子,被扔到大街上,腰间被踹了一脚。好啦——就这样。过去九年来,为了成为正派绅士而戒绝的一切,他全都办到了。瞧,多么容易。固然没有乐趣可言,却总归是办到了。

他雇了个船夫,带他去上游的里士满。此时是夜晚时分。他从他父母居住的可怕屋子旁边走过去,连停都没有停。他没有再看过他的家人——他也不希望再看到他们。他溜进邱园,找了把铲子,把他十六岁时埋在那里的钱全部挖出来。土里有不少银子等着他,比他记忆中的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