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白亩庄园的小梅(第32/46页)

从欧洲传来的消息也不好。亨利的国际经纪人兼特使扬西——阿尔玛小时候怕得要死的那个高大的约克郡人——最近来到白亩庄园,带来一则最令人担忧的消息:巴黎的两位化学家,最近从金鸡纳树皮成功提取出一种他们称之为“奎宁”的物质。他们宣称,该化合物是金鸡纳树皮当中对治疗疟疾非常有效的神秘成分。掌握了这些知识,法国化学家或许很快就能利用树皮制造出更好的产品——粉末更细、药效更强、更具疗效的产品。他们能够轻易并永久地颠覆亨利在热病贸易上的统治地位。

亨利指责自己(也有点儿指责扬西)没有预料到这种情况。“我们早该自己发明!”亨利说道。可是化学不是亨利的领域。他是顶尖的园艺家、心狠手辣的商人、优秀的创新者,但不管他怎么尝试,他仍旧无法和世界上每一种新的科学进展保持同步。知识对他而言进展得实在太快。另一位法国人最近取得一种数学计算机的专利权,那是一种叫作“计数器”的东西,有自动处理长除法的功能。一名丹麦物理学家刚宣布电与磁之间存在的关系,亨利甚至搞不懂此人在讲什么。

总之,近来有太多的新发明、新想法出现,都相当复杂、相当宽广。你再也无法成为精通所有事物的专家,在各式各样的领域上获得可观的利润。这足以让亨利觉得自己老了。

不过,也不完全都是坏消息。扬西此次给亨利带来一则令人震惊的好消息: 班克斯爵士死了。

那个令人生畏的人物,曾经是欧洲最帅气的男人,曾经是国王们的宠儿,曾经环游地球,曾经和异教徒女王睡在广阔的沙滩上,曾经把成千上万的新植物引进英国,曾经派亨利寻访世界,让他成为一个人物——那个人死了。

他死了,躺在赫斯顿附近的棺材里腐烂。扬西过来发布这则消息时,阿尔玛正坐在她父亲的书房抄写信件。她震惊得倒抽一口气,说:“愿上帝让他安息。”“愿上帝诅咒他,”亨利纠正说,“他想毁了我,可我打败了他。”毫无疑问,亨利确实像是打败了班克斯爵士。至少,他胜过了他。尽管班克斯在多年前羞辱、伤害他,亨利却不可思议地发达起来。他不仅在金鸡纳树的贸易上取得胜利,也在世界各地保有生意方面的产业。他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他的邻居几乎都欠他钱。议员、船东和各行各业的商人都寻求他的赐福,渴望他的赞助。

过去三十年来,亨利在西费城建造的温室,可与在邱园内看到的任何温室相媲美。他在白亩庄园诱使各种各样的兰花开花,班克斯在泰晤士河岸却从来没有成功。当亨利首次听说班克斯给邱园的动物园添置一只四百磅重的海龟时,他立刻也给白亩庄园订购了一对海龟,在加拉帕戈斯取得,由孜孜不倦的扬西亲自送交。亨利甚至把亚马孙河的睡莲带来白亩庄园——如此巨大强壮的莲花,能够支撑一个站立的孩子——而班克斯,在他死的时候,甚至从未看过如此巨大的睡莲。

此外,亨利让自己的生活过得像班克斯一样富裕。他在美国给自己盖的庄园,比班克斯在英国居住的任何地方规模更大、更宏伟。他的豪宅在山丘上闪闪发光,好似巨大的烽火,将灿烂的光芒洒遍全费城。

亨利这几年的穿着甚至也像班克斯爵士。他从来没有忘记在他小时候,那套服装在他眼里多么夺目,甚至在他的富人生涯中,仍想尽办法模仿并超越班克斯的行头。因此,一八二○年的亨利依然穿着相当过时的款式。当美国所有的男人早已改穿简单的长裤时,亨利还是穿长筒丝袜,戴长辫子白色假发,穿着有闪亮银色鞋扣的鞋子、深袖口外套、宽滚边上衣,和鲜艳的淡紫色和翠绿色缎面背心。穿着这一身贵气却老式、乔治王朝时代的华丽服饰,在费城到处遛达,让亨利看上去相当古怪。有人说他像拱廊街的蜡像展品,可是他并不在意。这正是他想要的装扮——跟一七七六年他在邱园书房内第一次看到的班克斯一模一样,那时候,小贼亨利(瘦弱、饥饿、满怀壮志)受召去见探险家班克斯(帅气、潇洒、华丽)。

可现在,班克斯死了。他固然是一名死去的男爵,可他还是死了。而亨利——出身贫寒、衣着考究、美国的植物之王——却仍然活着,而且飞黄腾达。没错,他的腿发痛,他的太太病了,法国人在疟疾生意上追赶上他,美国银行在他周围一一倒闭,他有一整个衣柜的老旧假发,而且他从未生个儿子——然而老天做证,亨利终于击败了班克斯爵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