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孟买剧场(第51/53页)
在那片地区的不可触碰者之中,只有马哈尔有权拥有土地,这就是为什么南德欧一家有田产,得以通过耕作得到一些收入。马哈尔获得这项土地拥有权是由于一个有趣的原因。
以前,比德尔有一位大公要把女儿送到某个地方。自古以来,抬轿就是马哈尔的工作,因此大公便命令当地的马哈尔把女儿送往她要去的地方。这些马哈尔知道此项任务非同小可,为了避免意外或误解,他们在出发前把自己阉割了。大公的敌人却开始散播谣言,说他女儿被马哈尔非礼了。大公把他们召来盘问。他们露出下体,告诉大公,在送公主上路之前他们就把自己阉割了。大公非常高兴,便把土地赐给了马哈尔。这就是当地的不可触碰者中只有马哈尔拥有土地的原因。
南德欧讲这则传奇故事时似乎颇乐在其中,就像先前在他朋友推波助澜之下,他也仿佛以一种怀旧的心情回想起他故乡所通行的种姓习俗。我请查鲁问他这怀旧的心情,我觉得我可能听漏了什么。
南德欧讲了好久,他那位穿橘色长上衣的朋友照旧在一旁推波助澜。
最后查鲁这样报告:“他完全能意识到他所经历的痛苦。不过,他也是诗人和作家。身为诗人和作家,他想寻找自己的根。他心中永远有痛。在以前的日子里,根本没有抱怨的余地。你是马哈尔,你得做该做的事。就是这样。”
在故乡的村落里,他并非只尝过苦头。村中的老师有种姓偏见,不理睬南德欧,但这番不理不睬倒让南德欧在童年得到了一些自由。他乐得去放牛,他可以到河里游泳。
一九五八年,十七岁或十八岁、就读中学四年级的时候,他离开家乡来到孟买。他记得,那时女星娜吉丝主演的《母国印度》正在上映。他一位叔叔在贫民区的分租宿舍有两个房间。他就住在那里。这栋建筑叫“多尔分租宿舍”,名称源自多尔种姓:这个种姓的成员从事处理肉牛及制作皮革的工作。分租宿舍里的住户都属于这个种姓。因此,南德欧离开家乡的村落时并未把种姓抛开,种姓随着他一起来到孟买。
他没有就业,而是到学校读书。他在村里读中学四年级时成绩不及格,到了孟买,他却是四年级的第一名。他也在那时开始写诗。
他的诗全是不假思索就“滔滔而来”。他读了关于鲍勃·迪伦㉗和埃尔德里奇·克利弗㉘的东西。他读了一些黑人诗人的作品,也读过李罗伊·琼斯㉙的东西。这些他读的都是英文原文。他虽然不会说,却读得懂英文。他知道那些诗人,虽然没有受到他们直接影响。他也读过艾伦·金斯堡、兰波、里尔克、波德莱尔和洛尔迦㉚的作品——后四人的作品他读的是英文翻译。二十世纪中叶所有重要诗人的作品他都读过。
从一段距离之外看,他的生平似乎跟一些美国黑人民权运动人士相似——他已经成为报刊时常提及的人物。而到最后,他这个人也比他所引领的运动更加有名——但在孟买这座住宅的小房间里跟他交谈,我却觉得他被囚禁在一段外人无法真正了解的印度历史中。与美国黑人相较,他更无法冲破牢狱、抛弃历史。如今,南德欧再度被囚禁在这个运动繁多、亟待解救的印度,他很有可能又一次沉陷下去。美国的黑人运动分子可以抽身而出,过安逸的生活;他却无法真的那样做。
我问道,现在他更应该算是个诗人还是政治人物。
“这两个角色分不开。我反对种姓制度,这一点我在政治活动和诗里都表达了。写诗是一项政治行动,政治是我的诗的一部分。”直到现在我才觉得可以谈到前一夜的事。
“你会继续参与妓女的活动?”
“我会继续介入各种议题。妓女是一个重大议题。”
“有没有达利特会忌妒你?”
“忌妒是有的。有人无端指控我是共产党员。”
先前他在停下午餐的片刻里出来向我们打招呼时,穿着一件淡褐色衬衫,缠着一条花色的腰布,看起来是日常居家的样子。事实上,他穿得很用心。那件衬衫式样高雅,淡黄褐色,布质厚实紧密,腰布有格子花纹。他在这房间里显得很合宜——油漆略带光泽的墙壁,以及窗台上摆在垂直铁条前的一瓶塑料花:这里样样显示出玛丽卡的品位。
我说:“玛丽卡说你的诗是一座里程碑。”
“有人说这种话的时候我都会觉得惊讶。马拉塔文学非常贫瘠。我们曾经有像屠卡兰的作品那样的好诗,然后几百年之久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