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第33/50页)
可以肯定,许多的暗中交往的原因,正是她们单独地、分散地生活在那么多男人中间所造成的。今天,大家都这么认为,而且,经验也把这种荒谬的做法给彻底摧毁了:诱惑越被压抑反而越厉害。因此,人们不再说私通是诚实的,但它却是更加快乐的,但我并不认为这是事实,因为连羞耻之心都荡然无存,还谈什么爱情不爱情的?一种既无爱情又无诚实的生活还有什么乐趣可言?正如那些放浪形骸的最大灾祸就是厌烦一样,女人们心里想要的并非为人所爱而是如何寻欢作乐,因此,对她们大献殷勤和悉心呵护,比对她们奉献爱情更加有效,只要你锲而不舍,对她们来说你是否钟情并不重要。在大家都不再看的那些小说里,“爱情”与“情人”这两个词已从描写男女幽会的情趣中被剔除,与“锁链”、“欲火”一起被弃之不用了。
在这里一切自然的情感秩序似乎全被颠倒了。在这里,光凭爱情是缔结不了姻缘的,未婚女子是不许有情人的,这一权利只留给已婚女子,而且除了丈夫不是情人而外,她们想找谁当情人都可以。宁可让一个当母亲的有二十个情人,也不许未出阁的女儿有一个情人。在这里,通奸没人觉得恶心,没人认为这有悖于礼仪:最讲礼仪道德的小说,也就是大家都读来受教育的小说,其中通奸的事比比皆是;胡搞乱来一旦与不忠搅在一起,就不再受到斥责了。啊,朱丽!这样肆无忌惮地玷污夫妻生活,偷人养汉的女人,竟敢用她那肮脏的嘴来指责我们纯洁的爱情,谴责两颗矢志不移的真诚的心的结合!据说,婚姻大事在巴黎与在任何其他地方性质大不相同。巴黎人声称,结婚就是一种结合,而这种结合并无什么契合效力,似乎那只不过是两个自由人的一种协商,同意住在一起,同意使用共同的姓氏,承认所生的子女,而除此之外,双方谁对谁都没有任何权利。一个想要追究其妻子道德败坏的行为的男子,在这里所遭受到的纷纷议论不少于在我们国家容忍自己妻子乱搞的丈夫所受到的责难。而作为妻子,她们也并不对自己的丈夫严加看管,我还没有发现过,她们因丈夫学自己的样儿对她们不忠而对之加以惩罚的。夫妻双方没有一点爱情,又怎能企盼彼此真心相待呢?但凡只图金钱或地位的女人,根本不爱她所嫁之人。
至于说爱情么,它已失去了它的意义,因此,它同婚姻一样大大地变质了。如果说这里的夫妻是为了更自由自在地待在一起的未婚男女的话,那么情夫和情妇则是并不看重爱情的人,他们只是逢场作戏,一拍即合,或习惯使然,或解燃眉之急。这中间没爱情什么事。大家看中的是怎么合适怎么来,两情相悦即可。如果愿意,凑在一起,说见即见,说分即分。偷情的时间只不过比一次拜访的时间稍稍地长这么一点而已。这种野合简直可以编成一本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妙语佳音不断、格言警句、哲学论断充盈的情话录或情书集。至于肉体方面,用不着神秘兮兮的,大家都很明智,认为必须立竿见影,趁欲火攻心时,尽快地把火泄掉。无论男的还是女的,先到先满足,不管是情人还是一个别的什么人,反正男人都一样,人人差不多都挺棒的,起码都可以帮着解决问题,否则为什么对情人比对丈夫要好呢?而且,到了一定的年龄,男人们几乎都一个样,而女人们同样也差不多一个样。所有这些玩偶都是同一个厂家制售的,所以用不着去挑挑拣拣,看到眼前的哪一个最中意,拿来用就是。
这些情况并非我亲眼所见,而别人跟我说起时腔调又极其特别,所以我对此并不完全相信。我从大家的谈话中所能推断的就是,就大多数女人而言,她们把自己的情人视为自己的仆人,如果干得不尽职尽责,就把他给打发掉,再换上一个,而如果这个情人在别处又觅得芳踪,或者是对自己的仆人地位厌烦了,他便扬长而去,另找一个女人。据说,有一些女人挺会胡来,甚至拿自己的管家来试试,因为反正管家也是男人嘛。这种胡搞乱来的行为维持不了多久,胡闹够了之后,管家就被打发掉了,另外再换一个。或者,如果他赖着就是不走的话,就把他留下,养着,女主人仍旧还是要另找一个替换其角色的人的。
我对那个跟我讲这些怪诞行为的人说:“可是,一个女人今后与那些被她打发走或与她分手的男人怎么相处呢?”对方回答我说:“这个么,根本就不是问题,因为大家从此就不再见面,老死不相往来了。如果想胡搞的劲头又上来了,那就另觅新欢,而且,说实在的,如果还能记得起当初曾有过一腿,那就很不错了。”我对他说道:“我明白您的意思了,不过,尽管我认为您并未夸大其词,可我还是有一点弄不太明白,在情意缠绵、鱼水交欢之后,再见时怎么能不动声色呢?在听到你爱过的人的名字时,怎么能心不怦怦跳呢?二人重相会时,怎么能不浑身颤栗呢?”他打断我说:“您真让人好笑,还浑身颤栗个什么劲儿呀?难道您希望我们这儿的女人什么都干不了,只会激动,只会晕倒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