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12/22页)
不到两个钟头,他就写完了。他仿佛回到了教会学校:知道别人指望他写些什么。一个星期后,威利收到了制作人寄来的录用函。英国广播公司的信纸窄小轻薄,制作人的签名非常小。他好像是个喜欢将自己隐藏在公司大名之下的人。三个星期后,威利被叫去录音。他搭地铁到霍尔本,再沿金斯街步行到布什大厦。走过长长的街道,望着布什大厦远远矗立在壮丽街景的尽头,威利头一次感受到伦敦的强大和富有。这种感觉,他刚到伦敦时曾寻找过却没有找到,然后,在他来往于学校和诺丁山之间时被遗忘了。
他喜欢录音棚里的工作场景,红灯和绿灯,隔音室里的制作人和录音总监。他的录音是一档杂志类节目的一部分。节目录在唱片上,他和其他参加录音的人必须坐等整个节目走两遍。制作人非常挑剔,对每个人都提出不少意见。威利仔细听着,把什么都记在心里。别去听你自己的声音;尽量关注你说的内容;从喉咙后面发声;不要让声音在句尾变轻。最后,制作人对威利说:“你有天赋。”
四个星期后,他受邀参观一位来自西非的青年艺术家的雕刻展。雕刻家个子矮小,穿戴着绣了花纹的肮脏的非洲帽子和长袍,威利到那儿时,展厅里只有他一个人。威利冒充记者,很紧张,可那个非洲人却侃侃而谈。他说他看着一块木头脑海中就会浮现他将用它雕刻的形象。他带着威利参观展览,厚重的非洲长袍拍打着他的大腿。他精确地告诉威利每一块木头花了他多少钱。威利根据这些写了一篇广播稿。
两个星期后,制作人派他去参加一个文学午餐会,嘉宾是一位美国女主持人兼随笔作家。她演讲的主题是如何安排晚餐会以及如何对付讨人厌的人。讨人厌的人必须和他的同类在一起,女主持说;火必须用火来对付。威利的稿子一挥而就。
他发现自己颇有几分受欢迎。一天下午录完音,他在南安普顿街的一家商行分期付款买了一台打字机。他贷了二十四英镑,签下一份长长的协议(和珀西那些西印度群岛来的有房租记录簿的房客一样),拿到一本小账册(硬封面,仿佛要长期使用似的),用来记录每周必须偿付的款项。
有了打字机,他写起来更加容易。他开始领会到广播节目的内容不能太满。他知道了五分钟节目需要多少素材——通常三到四个要点就够了——他不会浪费时间去寻找用不上的素材。他结识了不少制作人、录音总监和供稿人。有些供稿人是专职做这个的。他们住在郊外,搭火车进城,拎着大公文包,里面装满了为其他节目准备的小稿件及另外一些小稿件的提纲。他们都是大忙人,提前几个星期、几个月就开始筹划稿件,他们不喜欢干坐着等一期半个钟头的杂志类节目走上两遍。他们显得厌倦了别人的稿件,而威利也学会了显得厌倦了他们的稿件。
但是,他被罗杰迷住了。罗杰是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律师。威利听他讲完了一段妙趣横生的故事,讲述他为政府的法律援助计划工作,帮助那些付不起律师费的穷人打官司的经历。罗杰要对付的穷人都是些怨天尤人、狡诈滑头的家伙,对法律无比热衷。故事的开头和结尾都讲到一个替人干活的胖老太太,她跑到罗杰的办公室,说:“你是穷人的律师吧?”第一次,罗杰很热心。第二次,他叹了口气说:“没错,我是。”
录音的时候以及录完音之后,威利都将自己的敬佩之情表现得很明显,于是罗杰带他去了英国广播公司俱乐部。坐下之后,罗杰说:“其实我不是会员。不过这儿很方便。”
罗杰问起威利的情况,威利告诉他自己在教育学院念书。
罗杰说:“这么说来你要当教师?”
威利说:“也不是。”这是真的。他从来没想过要去教书。一个词跃入他的脑海:“我在混时间。”
罗杰说:“我也一样。”
他们成了朋友。罗杰很高,经常穿一身深色的双排扣西装。他的礼貌、风度、言谈(轻而易举地转为一种古怪的正式语体,用完整而平衡的句子为威利制造出机智的效果),所有这些都是他的家庭、中学、大学、朋友和职业给予他的。但威利认为它们是罗杰独有的东西。
一天,他看见罗杰裤子上扣着背带。他很惊讶,便问罗杰。罗杰答道:“我没有腰,没有臀。不像你,威利。缺了背带,我的裤子就直接滑下去了。”
他们大概一星期见一次。有时候他们在法院吃饭,罗杰喜欢那里的布丁。有时候他们会去看戏。罗杰为一份地方报纸写一个每周一期的专栏,叫“伦敦书简”,他想写哪出戏,就能拿到那出戏的票。有时候他们去看一栋很小的房子的翻修工程,那房子很矮,正面平直,是罗杰买的,就在大理石拱门附近的一条陋巷里。罗杰说起为什么要买这房子时说:“我有一小笔资本。四千英镑不到。我想最好用它在伦敦置点产业。”罗杰强调自己没有多少财产,说那栋房子再小不过了,可威利还是很惊异,不仅是因为那四千英镑,还因为罗杰这么有胆识,因为他用的那些词:“资本”、“产业”。就像他那次沿着金斯街步行到布什大厦去录那一期关于印度基督徒的节目,当时他第一次体会到战前英国的富有和强大,由于同罗杰的友谊,他渐渐觉得自己正在窥探那一扇扇光秃秃的大门背后,他开始了解英国这个概念,对于教育学院的学生和诺丁山波西米亚移民世界中那些追求感观刺激的人来说,这个概念遥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