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很美(第26/50页)
也许那是因为伦敦恰如你心中所想的样子:出租车,红色巴士,白金汉宫,酒吧,以及蒙蒙细雨。还有,似乎你不管去哪儿,都会发现自己正对着某个著名的旅游景点:特拉法加广场,议会大厦,皮卡迪利广场,以及大本钟——他们在那儿给他拍了张照片,用作一张唱片的封面,一语双关。
他咳了几声,擤擤鼻子——这是伦敦的另一大特点,你老是感冒。妈的,他从没见过这么潮湿的地方他把桥留在身后,在白色的街道上闲逛,直到看见一间小酒吧,招牌在微风中吱呀作响。他挤进去,穿过香烟的烟雾,要了杯啤酒,在吧台上给自己找了个位子。不断有人进来,越过他的肩膀递上几张英镑,滴滴答答地拿走几品脱温热的黑啤,一次买五六杯。整个空间都充满了男人们的喧闹声,喝酒,讲打架故事,杯里还剩三分之一就举起叫下一轮。打架跟喝酒——他从没见过像这样的地方。休息时在索和区乱逛,路上斗殴多得他数都数不清。这对他没问题,彼此彼此——虽然现在他已经不太打架。不久前他差点就要动手,但还是克制住了,告诉自己必须把那些怒火留给萨克斯。开始的几杯酒之后,他还会感到那种熟悉的好斗冲动,但再喝五六杯就过去了,所有野性都被冲走,随尿而去,他陷入一片闪亮的酒精沼泽。如今喝醉已无须他主动投入;那已成为每一天的必然趋势。有人曾对他说,玻璃并非完全是固体,如果你让一块窗玻璃立着,它会从底部,极为轻微地化开,那儿会比顶部稍稍宽一点。这个世界也是如此,一切都渐渐化开、渗出、坍塌。他不再像以往那样,越醉越疯,总发现自己处于一场酒杯风暴中,砸桌子,头破血流,像个举重运动员一样把人抡起来扔出窗外。或者像那次,他正在跟一个年轻的白人小伙子说话,这时一名喝醉的水手走过来,他还没来得及开始就被本结束了,一眨眼工夫,本已经把他踩在地板上,然后接着继续喝酒,继续讲他讲了一半的故事,身体靠着吧台,一只脚搭在不省人事的水手背上。打斗对他是家常便饭;只要没人拔刀子,他似乎对殴打的痛感毫不在乎,他的身体把一切都吸收了,因此打一场架的副作用跟酒喝多了没什么两样——除了有次他挥拳去打乔·路易斯(1),结果断了两根肋骨,而他却醉得毫无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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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是个大块头,孔武有力,而到了三十多岁,你可以感觉到他的躯体在伺机让自己膨胀得更大。随着时间流逝,他的身体和音乐变得几乎一模一样:庞大沉重,丰满。站在舞台上,你会看到他圆乎乎的肚腩圆乎乎的脸上大腹便便的眼袋——哪里都没有锐角演奏时,他两眼朝头上翻,脖子和腮帮子鼓得仿佛就要变成一个完美的球体。他一直喜欢吹得很慢,而现在他的动作已经慢到那种地步:他身体想怎么动和他吹出的音乐之间,形成了某种谐调。他把情歌吹得如此柔缓你几乎能听见时光压在他身上的重量。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吹得越慢越好:在他漫长的人生里,有许多东西要放进每一个音符。而同时又有一部分的他从未长大他的情绪像小男孩,有时好像他只是在对着萨克斯抽泣,所以即使一首简单美丽的曲子,他也能吹得让你心碎。他有一副洪亮的嗓音,听到他如此温柔的吹奏就仿佛看见一名农场工人手中轻柔地捧着刚出生的牲畜,或者一个在建筑工地工作的男人把一束花递给他爱的女人。在那首《棉尾兔》里,他发出的声音像职业拳击手的拳头,但他吹出的情歌却像个无比脆弱的生灵,冻得发抖,奄奄一息,唯有你呼吸的热气才能让它起死回生——它如此虚弱,连你的呼吸也感觉像一阵狂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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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到公爵的音乐哲学,他说:“我喜欢感人的眼泪。”本也是如此。他喜爱柔美的情歌,伤感的曲调。有人说伤感是无病呻吟,很容易做到,但那对爵士乐不适用。它很难做到,因为很难让萨克斯听上去那样温柔,那样百转千回催人泪下。如果你演奏爵士,你就必须为之而努力,为之而痛苦。这点音乐史已经证明。当本吹奏起布鲁斯或《感伤时分》(In a Sentimental Mood),你就会意识到,所有那些关于伤感的观念是多么荒谬。他从不显得甜腻,因为无论他吹得多么柔软,里面总潜伏着低沉的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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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歌里的伤感来自乡愁。他总爱重提当年在堪萨斯城的那些即兴演出,把萨克斯风吹上一整夜,所有人都在你推我打,被掌声和朋友围绕。而如今,当大家在他独奏后鼓掌,他会伸出右手,挥舞着向观众致意,就像刚看见一个肩上绑着萨克斯盒的老朋友走进酒吧,希望能加入演出。当真的有朋友来了,他会发觉自己容光焕发,笑得像片甜瓜,只有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笑成这样是多么罕见,多么难得。不像跟公爵一起巡演或在哈莱姆鬼混的那些日子——比如那次,他在瓢泼大雨中冲进明顿俱乐部,看见一个小子在吹次中音,萨克斯在他手里哀号和扭动,仿佛一只小鸟,而他正想拧断它的脖子。喘着粗气,雨水滴到地上,他听着那声音的环结自己系紧,又自己松开。听见萨克斯那样尖叫和哀号,就像看见一个他爱的孩子被人打。他以前从未见过那小子,于是直接跑到台上,等着对方吹完,然后说,就像那小子在乱玩的是他的萨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