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大门口的陌生人:抵抗的政治 (1842—1849)(第12/20页)
绅士首领们一旦得到总督的委托来抵抗敌人,就开始热心地筹划着。年轻人高兴地自愿参加。[150]另外一些人由于许祥光授予了重要的财政权力,开始为团练征税。[151]税款名目繁多。有些地方按照每家的财产收取“捐献”,其财产的估计数目由一个绅耆会议议定。在另一些地方,按照土地的数量确定固定的征税比例。[152]经费一般由“社学”保管。在发生危机之前,社学的董事得随意以任何方式出借这些钱。现在由于随时可能需要这笔经费,他们只能把钱借给特许的典当商。[153]
升平社学总部发出了一系列精心制订的命令:团练被分别指定驻守于城北某些特定的炮台;修建了布满钉子的陷阱和木栅栏;在主要的交叉路口、城墙后面和瞭望塔上都设了岗哨;各“社学”把大炮及火器装备编上号,分发给乡勇。每个人都分到一顶竹笠、一支矛、两把剑。官方提供了一些重型滑膛枪。由于这时的团练基本上都是志愿者,都要继续务农,所以,只有他们晚上来服役时才付给口粮。少数装备了更多重武器的团练,处于机动状态,没有固定的驻地。其他一些有二十名成员的队伍专负责防火。[154]
城内也组成了城市团练。第一个这样的团练,当然要追溯到1847年“房地产危机”时。1848年中,由于城市周围的匪徒惊人地增多,城北的店主们组织了一个治安委员会,抓强盗,并把他们送交官府。[155]但是,只是在虎门会谈之后,城里才真正从事于大规模的民众防卫。按照徐广缙本人的描述:
回省后,即会同臣叶名琛激励商民互相保卫。家自为守,户各出丁,人不外募;铺户各捐一月房租,费不另筹。计城厢内外壮丁可得数万,公费可集数十万,均由商民自行经理。众志成城,声威颇壮。省城向与外夷贸易各行店,亦公同议定暂停交易,何时罢议进城,再行照旧通商。如有瞻徇违约者,众行共罚;知情报信者,公约给赏。[156]
从表面上看,往日的汉奸已变成今日的英雄。那些昔日被理想主义的林则徐所怀疑的老保证商,今日成了实用主义者徐广缙的同盟军。在广州的商人阶层中,爱国主义是否已代替商业目标?
城市里精心组织的团练的产生,无疑表明了事情已发生某种变化。到3月5日,商人们已经用雇佣的“勇”组织起一支治安队伍。五天以后,又有传单欢迎市民加入范围广泛的团练联盟。大商店出三人,中等商店出二人,小店出一人。万一发生紧急情况,则鸣锣为号,关闭城门,集合团练队伍。受伤者发给50元医药费,光荣牺牲者的家属可得150元。城里最受信任的店员和工匠挨户上门登记志愿者。如果某一家不出人,就应当交钱,以便从别处雇人。城墙内竖起木栅栏,又赶制武器。所有这些活动的经费,都由广州的商号负担,不问大小,每家出一个月的租金。有些行不愿捐钱给护城中心指挥部,因为他们认为在1847年危机时捐的钱都被乱花或是被盗用了。所以,他们组成自己单独的团体。城郊的警戒只从“光棍”中雇人充任。[157]
所有这些努力都是以城市为中心的,不是爱国主义的。这些人是在保卫他们的家、他们的商店、他们的街道。既反对洋人,也同样防备内部的匪徒、抢劫者以及一定会随着夷人入侵势力而来的逃兵。[158]徐广缙与叶名琛懂得这一点,所以他们向皇上提到的商人爱国的首要事例,并不是治安组织,而是他们实行贸易抵制。“至省城向与外洋交易各行店,皆富有资本,安分营生,非官所能操纵,亦复激于义愤,情愿歇业亏资,一律停贸”[159]。如果官方的估计是正确的,那么这些过去“不忠义的商人”现在自愿抵制夷人,的确令人感动。但是,当徐和叶谈论广州商号的富裕和对生意的满意时,他们错了。他们没有计及鸦片战争后很快出现的经济危机对广东的冲击。
《南京条约》废止了公行,开始了新的自由贸易制度。一夜之间,行商变得“比掮客强不了多少”[160]。不幸的是,他们所控制的资本仍主要是商业的。于是在战后的头一年,广州的商业几乎瘫痪,从前的行商们为支付赔款被派捐500万元而削弱了。[161]同时,寄希望于“新制度”会垮台,他们还有意地限制生意。[162]1843年9月,七艘驶离广州的船有五艘是空载。但是,随着时间向前推移,中国新的商人开始填补他们的空白。1843年冬,载货量又恢复了。这时,行商们认识到,除非他们也按照新的自由竞争的原则行事,他们将会全部被挤出商业。1844年1月,他们终于接受了“新制度”,并像以前一样卖力地作起生意来。[163]